利辛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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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85418/201706-00009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利辛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 公民 / 公告
名称: 2013年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及说明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6-15 发布日期: 2017-06-15
索引号: 003185418/201706-00009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利辛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 公民 / 公告
名称: 2013年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及说明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6-15
发布日期: 2017-06-15
2013年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及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15 00:00 信息来源:利辛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三)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建立健全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指标和评价体系,组织实施乡镇经济运行考核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利辛县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统计局本级决算。

三、统计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度支出总计245.54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

(二)201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5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三)201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5.5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1.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5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3年度决算218.2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218.2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和社会保障缴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3年度决算27.31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4.3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利辛县统计局201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3年度利辛县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利辛县统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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