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 辛 县 财 政 局
利教字〔2017〕140号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根据《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助〔2017〕122号)要求,经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现将《利辛县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及电话: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钱文勇0558-8810173,电子邮箱:lxjyzz@163.com
利辛县教育局 利辛县财政局
2017年6月2日
利辛县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为核心,坚持从严治理政策、从严执行政策、从严规范管理,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实效导向,全面推动学生资助工作科学规范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推动各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度认识学生资助工作重大意义及其深远影响,严格规范各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与政策执行,清理解决政策缩水变形、执行走样等问题,提高资助管理人员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服务意识与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规范内容
(一)规范管理制度
规范对各校制定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细则(实施办法)等制度的管理,纠正与国家资助政策规定不一致的管理制度,重点清理附加额外受助条件、降低资助标准、改变资助用途、伤害受助学生心理等缩水变形的制度规定。
建立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与销毁等工作,探索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电子化。
(二)规范监管责任
强化统筹管理,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对本级所辖学校的学籍和资助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层层传导压力,夯实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学生资助工作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由纪检、审计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如实通报、绝不姑息,切实解决监管无制度、无实效、无威慑“三无”问题。
(三)规范资助程序
加强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流程的宣传,确保符合条件学生申请资助的权利;加强受助资格审查,坚决杜绝把明显不符合国家奖助资格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明确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重点解决轮流坐庄、平均资助等现象,确保资助对象、资助力度更加精准;合理确定公示方式与内容,既要防止暗箱操作、人情资助等现象,又要保护受助学生尊严;明确奖助学金发放时限、标准与方式,重点解决资助资金晚发、扣发、不按照规定方式发放等问题。
(四)规范资金管理
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资助资金拨付时间节点,重点解决资助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问题。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有关结转结余资金处理机制,重点解决结余资金长期账、结转冲抵不及时等问题,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
(五)规范信息管理
明确学籍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责任,重点解决学籍注册、转学、休学、毕业等信息维护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等问题;明确资助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责任,重点解决各级各类资助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以及审核不及时、把关不严等问题;加强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坚决防止资助信息泄露现象发生。
(六)规范机构队伍建设
加强学生资助机构建设,县资助中心归口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资助工作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要统筹管理本校学生资助工作。加强资助队伍建设,各校要从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提高对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站位,选优配强资助干部。加强学生资助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重点解决一些地方和学校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6月2日至6月9日)
1.制定方案。召开县教育、县财政相关部门协调会议,专题研究“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制定活动方案。
2.动员部署。学校召开资助、财务、教务等相关部门和全体班主任会议,传达开展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精神,部署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10日至6月15日)
县级资助中心、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自查自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4个方面:
1.机制建设方面。是否按资助政策文件要求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已制定的细则或办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人员配备是否到位、监管制度是否建立并管用等。
2.资金管理方面。地方应承担资金是否足额安排、拨付是否及时;资金发放标准是否合规、资金发放是否及时,结余资金处置是否合规。
3.资助对象认定方面。受助资格和审批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将明显不符合国家奖助资格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都按要求享受到资助政策。
4.档案及信息管理方面。档案留存是否完整、资助系统数据填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真实、资助信息是否安全(资助系统安全、网站信息安全、资助信息安全)。
各校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认真总结,边查边改,认真撰写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填写《利辛县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汇总表》(详见附件)6月15日之前以学校正式文件形式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lxjyzz@163.com。
(二)重点检查阶段(2017年6月16日至6月22日)
县教育局牵头组织所属各级各类学校的自查自纠工作。县教育局、财政局应对所属学校进行全面普查,普查覆盖面应达到100%。县教育局、财政局应对辖区内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原则上不低于学校数的20%。县教育局、财政局将委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合学生资助工作月巡查,对各校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7年6月23日至6月28日)
各校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结束后,各校出现学生资助工作不规范行为并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县教育局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追责,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逐级落实。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要精心组织,逐级布署落实有关工作。
(二)严格自查,边查边改。各校要研究制定本级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及自查自纠活动方案,要严格组织自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自查自纠深度和广度。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校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认真总结,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学校在自查自纠总结反馈的基础上,分别以各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为单位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填写《利辛县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汇总表》(详见附表),6月28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