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市场局 > 本部门预算
索引号: 098775401/201705-00008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利辛县市场局2015年预算说明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5-10 发布日期: 2017-05-10
索引号: 098775401/201705-00008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利辛县市场局2015年预算说明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5-10
发布日期: 2017-05-10
利辛县市场局2015年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5-10 00:00 信息来源: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促发展、打基础、谋长远、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开拓创新的重大意义。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和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精神,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加强监管基础建设,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围绕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为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围绕以上总体思路,2015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齐抓共管,维护食品药品安全

(一)加强监管基础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

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一是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协调职责,重点发挥好综合协调、牵头抓总、考核督办的作用,形成监管的整体合力。二是加强与乡镇政府沟通协作,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监管目标,强化考核、责任追究,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充分调动食品药品“四员”队伍的积极性。三是做好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有效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完善应急体制、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做好应急值守,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四是主动查找、梳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逐项明确监管分工和监管要求,不断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

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一是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审核,确保餐饮服务单位达到餐饮食品安全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二是强化分类监管,提高监管频次,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严格从业人员健康、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积极开展餐饮服务示范创建工作,创建一批示范街、示范店。三是会同教育、民政等部门加大对学校(含托幼机构)和敬老院食堂监管,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四是开展餐饮服务环节 “瘦肉精”、“地沟油”、亚硝酸盐等专项整治,不断规范我县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五是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完善落实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食品安全培训、分类指导制度和厨师健康体检制度,努力将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突出重点,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在巩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对问题多发、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重点品种,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学校周边、农村重点区域和节假日、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通过整治,努力实现经营者“持证规范经营、责任主体明确、食品来源可查可溯”,长效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加强生产领域监管,保障源头食品安全。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对获证企业进行日常检查,二是结合我县实际,对酿造食品、桶装饮用水、白酒、豆制品、肉制品、小麦粉等高风险食品及地方特色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日常监管工作,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处置食品安全隐患。

(二)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确保用药用械安全。

加强涉药涉械环节日常监管。按照新版GMP、GSP相关规定,不断加大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跟踪检查力度,确保监管覆盖率达100%。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在药械购进、储存、保管、使用等环节的监管。重点查处非法渠道购进、使用假冒伪劣药械、不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按规定储存疫苗、血液制品以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各类涉药涉械专项整治。根据国家局和省市局关于开展零售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和医疗器械“五整治”等相关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并着力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假疫苗、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购销票据、违法药品广告等专项整治。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出租证照、走票过票、生产销售假药等行为。开展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专项整治,重点对骨科植入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类诊断试剂等品种专项检查。     

提升药械安全风险监测水平。一方面继续强化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客观评估药品和医疗器械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另一方面不断加大药物抽检力度,尤其是以高风险药品、基本药物及国家局发布的重点品种为重点监测对象,在完成上级抽检计划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药械抽检工作的全覆盖,并加大稽查抽样的比例,强化技术监督的重要作用。

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进一步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活动,在进一步摸清保化经营单位基数和建立档案的同时,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继续做好保健食品“四非”整治工作和流通环节化妆品“四无”专项整治工作。

二、创新载体,服务经济发展

(一)深化落实改革举措。继续放松登记管制,破除各种壁垒,降低登记门槛,推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真正放权于市场,放权于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扶持个私经济发展,力争全年新增个体工商户3800户、私营企业700家以上。

(二)打造创新服务平台。一是按照县政府要求,搞好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建设,推行各类审批事项网上办理。二是按照上级部署,探索推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

(三)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和培育力度,支持规模企业创建名优品牌,争取年内创建驰名商标1件,阳光药业、强生网业等企业商标培育成省著名商标。

(四)积极搭建融资平台。继续深入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加大与金融机构协调力度,强化对企业的引导和信息服务。全面开展股权出质(资)和动产抵押登记,推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积极支持帮助企业盘活资产,解决融资难题。

(五)大力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围绕全县经济转型发展,坚持以质量提升活动为抓手,深化质量管理理念,夯实质量强县的工作基础,努力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

(六)服务美好乡村建设。引导鼓励多主体、多类型、多层次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深化标准化示范试点创建工作,推进区域走规范、可持续发展之路,力争年内申报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积极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培育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2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10家、家庭农场100个。

三、注重民生,优化市场环境

 (一)努力构建信用监管机制。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快推进政府部门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设,建立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暂行条例》和配套五个规章,加快公示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和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等信息,积极推动其他部门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以及行政处罚信息。适时开展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抽查工作,加强抽查结果应用。

(二)切实加强竞争执法工作。开展竞争执法和反垄断专项执法行动。继续开展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整治,依法查办商业贿赂行为,集中开展空气净化器类商品专项整治;集中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力争实现反垄断执法新突破。开展节日市场打假,净化节日市场,不断提升净化度。 

(三)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全力推进网络市场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2015年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开展合同监管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重要行业领域“霸王条款”的整治力度。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执法行动。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重点,查办一批商标侵权案件。继续实施广告战略,宣传和落实好新修订的《广告法》,强化广告监管,重点整治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涉性及低俗不良广告,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建立广告信用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大众传播媒介落实广告发布审查责任。要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以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要探索建立与新的商事制度相适应的查处无照经营新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推动“先照后证”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的落实。继续开展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和有关服务领域执法行动,开展农村商品质量和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

 (四)强化消费维权,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一是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工作体系,全面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工作。二是贯彻实施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监管执法和查办案件力度,加强督查督办,对转办案件的办理和反馈情况进行跟踪,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继续推进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积极推进消费维权进商场、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广泛建立消费维权联络员制度,形成维权合力。四是加强产、商品质量监测。要推进质量监测的制度化和经常化,切实加强抽检结果的运用,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严禁有案不查,查而不结。加强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生产者行政指导,督促其自律诚信经营。五是继续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加大消费警示力度,及时公布消费维权信息和典型事例、打假典型案件。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广泛发动新闻媒体,扩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五)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开展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确保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检率100%以上。重点加强气瓶、电梯维修保养、无证操作等专项整治,继续实行日常现场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安全监管办法,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登记制度、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对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六)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和认证监管工作。加强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推进监督抽查与执法查处的有效衔接。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企业及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同时加强对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

(七)全面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利辛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标准化工作,确保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八)加强计量工作,服务民生。积极开展计量工作,营造诚信、公平的计量消费氛围。一是继续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活动。二是开展煤矿、液化气及民用“四表”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开展商品包装和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检查,以及夏秋季节粮食收购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 

(九)提升技术检测能力。按照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三年规划》要求,立足实际,加大项目和设备投入,逐步解决好“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的问题。坚持科学论证、科学规划、集中投入,做大做强技术机构,提高技术检测能力。

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执法制度。规范适用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扣留没收物品管理、立(销)案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制度的执行力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案件移送程序、标准,努力维护市场监管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是强化执法考评监督。加大案件评查、专项执法检查的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开展案卷评查,并将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

三是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依法行政前提下,转变执法理念,强化行政指导。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监管处罚与防范疏导结合,对行政相对人多指导、多规范,防止重处罚轻监管和以罚代管。全面推行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继续加强法制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突出加强新公布施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培训,加强执法业务技能的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案件互审会等方法,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五、夯实基础,推进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促素质提升提升能力素质是干部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更是一项紧迫的任务。要认真组织,多举措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重点,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二是加强督查督办,促目标完成。部署的各项工作,重在落实,重在持之以恒。现在很多工作,我们只是停留在发文件,要总结、要报表的层面上。对此,我们要加以改进,紧紧围绕督促落实这条主线,加强对制度执行和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严格奖惩措施,严肃工作纪律,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制定督查通报制度,对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并将调度情况及时通报。三是高效做事,促作风改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在全系统内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敢于担当的氛围。要坚持求真务实,克服工作中存在的不良作风,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尽职尽责,不等不靠,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加强廉政防控,促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各直属、派出机构要管好用好资金,强化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制约。要坚持公正廉洁执法,严禁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坚决整治“庸懒散”、“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坚决纠正办关系案、办人情案的不正之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形象。

六、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利辛县市场局2015年度可支配收入1993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1993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1380.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612.8万元,主要用于市场运行监管,加强执法办案力度,确保我县市场健康良好发展。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8万元、占总体预算3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万元,占12.7%;医疗卫生支出975万元,占48.9%;住房保障支出155万元,占7.8%。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