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招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整理、编制、推介及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工作;
2、负责对招商引资人和招商引资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统计、认定、考核及风险评估,出具专用统计报表及评估报告;
3、负责招商引资目标管理数据工作,拟定招商奖惩兑现意见,对招商工作运行、服务情况进行督察、考评;
4、负责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信息网的建议和管理,指导和协调网上招商工作;
5、组织专业人员编制招商引资手册,为投资客商提供市场调研、项目推介和跟踪服务;
6、负责招商引资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咨询和招商项目产业布局的策划、设计工作。
7、行使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2016年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利辛县招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0户。
纳入利辛县招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利辛县招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888.1万元,支出总计888.1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9.8万元,增加372%。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8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8.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1万元,占1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88.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88.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99.8万元,增加372%。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8.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9.8万元,增加372%。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8.1万元,支出决算为8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888.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度决算888.1万元,比2015年增加699.8万元,增加372%。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8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度决算14.9万元,比2015年增加2.5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4.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5年减少1.9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决算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5年减少9.1万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利辛县招商局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利辛招商局行政运行经费14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及十个招商组支出,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利辛县招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利辛县招商局共有车辆2辆,属一般公务用车。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利辛县招商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大额资金(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评价。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利辛县招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决 算 数
|
合 计
|
77.7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22.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55.2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5.2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利辛县招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55.2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41.2万元,增长294%。2016年利辛县招商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555批次,1264人次。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招待外商。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5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8.5万元,增加61%。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利辛县招商局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联系方式:利辛县招商局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ahslxxzsj@163.com
利辛县招商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