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
2019年1月18日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制定对策。
(三)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刑事案件的侦察,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置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及保安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五)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六)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指导和组织依法监督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党和国家、省、市领导及重要外宾来访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领导和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管工作。
(十)领导和组织全县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和公安队伍管理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
(十一)指导和负责全县公安科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公安机要通信工作,规划和实施全县公安装备、后勤保障、行政管理和现代化建设。
(十二)指导、检查、监督和督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行和警务活动。
(十三)指导和管理辖区内林业部门公安业务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武警内卫、消防部队建设。
(十五)指导和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公安局机关和利辛县看守所。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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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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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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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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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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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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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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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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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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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各办案单位处置各辖区内的治安、刑事案件。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449.5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33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10.74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449.51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10487.63万元,占56.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2万元,占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55.05万元,占1.3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110.74万元,占38.54%;住房保障支出578.37万元,占3.13%。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利辛县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38.77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增加1169.58万元,增加11.5%,增加原因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部分资金安排原来在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0487.63万元,占56.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2万元,占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55.05万元,占1.3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110.74万元,占38.54%;住房保障支出578.37万元,占3.1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2019年预算10487.6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24.89万元,增加19.68%,增长原因主要是部分资金安排在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其中:“行政运行”预算9057.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43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内部机构公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9年预算17.7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55.03万元,减少96.9%,减少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关系转至社保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17.72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9年预算255.0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5.74万元,减少84.79%,减少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减少等。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255.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预算578.3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1.54万元,减少3.59%,减少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减少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462.7万元,“提租补贴”预算115.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利辛县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96.0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280.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9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给、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1.6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利辛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110.74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减少2307.91万元,减少24.5%,减少原因主要是财政资金安排。具体情况如下用于“公共安全"中项目支出支出预算13353.47万元。
五、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利辛县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收支总预算11338.7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844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38.77万元,占61.46%,比2018年预算增加1169.58万元,增长11.5%,增长原因主要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部分资金安排原来在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110.74万元,占38.54%,比2018年预算减少2307.91万元,减少24.5%,减少原因主要是财政资金安排。
八、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18449.5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138.34万元,减少5.81%,减少原因主要是财政资金紧张,减少不必要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096.04万元,占27.6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3353.47万元,占72.38%,主要用于财政发展改革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12.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财政厅办公区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日常运转办公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各单位共有车辆14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2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联系方式:利辛县公安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lxga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