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利辛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利辛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原《利辛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利扶组〔2018〕86号)同时废止。
2018年9月13日
利辛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18年度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2017年度开展的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县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1号);
(三)《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320号)。
二、整合资金名录
(一)中央层面20项。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
3.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4.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
5.林业补助资金;
6.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
7.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8.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9.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
10.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1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
13.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14.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
-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部分);
16.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
17.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
18.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
19.旅游发展基金;
20.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省级层面20项。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3.农业综合发展资金;
4.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5.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6.水利发展资金;
7.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
8.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9.彩票公益金市县分成;
10.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绩效奖补资金;
11.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
12.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省级配套资金(含农业产业化);
13.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不含地方债分配资金);
14.环境保护及生态治理奖补资金;
15.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16.城乡社区建设省级补助资金;
17.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
18.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
19.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20.省财政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三)市级层面1项。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四)县级层面1项。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三、建设内容
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结合今年的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我县今年需要完成的建设任务已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具体如下:
(一)产业扶贫
产业类项目5个,资金规模10719.6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8万元,省级资金1464.7万元,市级资金3338万元,县级资金5858.915万元。
1.林业产业扶贫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8678.58万元,对具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通过产业直补的形式,实施林业扶贫71123.958亩。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
时间进度:2018年4月底前完成种植,5月底前直补到户。
绩效目标:通过林业产业扶持,有效增加扶持对象收入,实现年度贫困户脱贫目标和已脱贫户巩固提升目标,惠及贫困人口70345人。
2.蘑菇种植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20万元,续建蘑菇大棚四座,通过蘑菇种植,带动村集体和贫困户增收。
责任单位:县民族宗教局。
时间进度:2018年4月底前完工。
绩效目标:通过蘑菇种植,壮大村集体,实现带动10户左右贫困户增收目标。
3.育牛养殖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38万元,育肥牛100头,带动村集体和贫困户增收。
责任单位:县民族宗教局。
时间进度:2018年7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通过育肥牛养殖,发展壮大村集体,实现带动13户左右贫困户增收目标。
4.乡村旅游扶贫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518.335万元,通过发展旅游业带动贫困户增收。
责任单位:县文体局。
时间进度:2018年9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通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旅游业,受益人数达到689人。
5.产业扶贫基地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1464.7万元,在90个贫困户建立产业扶贫基地。
责任单位:县农委。
时间进度:2018年8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通过贫困村产业扶贫基地建设,为贫困户就近创业、就业创造条件,实现带动1620名贫困人口增收目标。
(二)基础设施类扶贫
农村基础类项目5个,资金规模23393.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390.4万元,省级资金2003.4万元。
1.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18122.32万元,修建四级水泥路,实施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等。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
时间进度: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通过完成道路建设223.522公里,解决42143人口出行难问题。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500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责任单位:县农发办。
时间进度:2018年9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农田产量,实现508人口受益。
3.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700万元,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时间进度:2018年9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1.02万亩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实现稳产、高产,实现823人口受益。
4.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800万元,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时间进度:2018年9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通过完成23.7公里芡河河道疏浚、桥涵拆除重建,改善人居生活环境,使12022人口受益。
5.危桥改造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3271.48万元,实施危桥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时间进度: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通过完成4664.67平方米危桥改造,使人民群众出行便捷、安全,使28000人口受益。
(三)健康脱贫
健康脱贫项目9个,资金规模8927.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751万元,市级资金2652.8万元,县级资金523.4万元。
1.健康脱贫“351”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969万元,实施健康脱贫“351”兜底政策。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政府。
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实施健康脱贫“351”政策兜底,惠及贫困人口93116人。
2.瘫痪卧床或精神疾病护理补贴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393.4万元,对瘫痪卧床或精神疾病人员给予护理补贴。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时间进度:2018年7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瘫痪卧床或精神疾病人员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护理补贴,惠及贫困人口3934人。
3.贫困精神病患者药费补贴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168万元,对贫困精神病患者给予药费补贴。
责任单位:县残联。
时间进度:2018年7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对贫困精神病患者给予药费补贴,惠及贫困人口4140人。
4.免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740.3万元,为全县贫困人口免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为全县贫困人口免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惠及贫困人口138340人。
5.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943.5万元,为全县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为全县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惠及贫困人口138340人。
6.代缴新农合参合金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2520万元,为全县贫困人口免缴新农合参和金。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时间进度:2018年7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为全县贫困人口免缴新农合参和金,惠及贫困人口145235人。
7.医疗救助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2520万元,对全县贫困人口医疗救助。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时间进度:2018年7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为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惠及贫困人口145235人。
8.健康脱贫“180”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520万元,对全县23乡镇慢性病患者实施健康脱贫“180”补贴。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为全县23乡镇慢性病患者实施健康脱贫“180”补贴,惠及贫困人口24418人。
9.贫困人口代缴养老保险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766.15万元,为全县23乡镇贫困人口代缴养老保险。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时间进度:2018年7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为全县23乡镇贫困人口代缴养老保险,惠及贫困人口76615人。
(四)教育扶贫
教育扶贫项目3个,资金规模1991.8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70.6万元,市级资金1600万元,县级资金21.22万元。
1.“雨露计划”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370.6万元,扶持资助贫困大学生及职业教育贫困生。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
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扶持贫困大学生803名,资助职业教育贫困生700名。
2.寒门圆梦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1600万元,对义务教育阶段及高等教育贫困生给予资助。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对义务教育阶段及高等教育贫困生给予资助,解决上学难问题,惠及贫困生17000人。
3.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21.22万元,对致富带头人培训。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
时间进度:2018年8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对全县356名致富带头人进行培训,带动贫困人口1068人。
(五)就业扶贫
就业扶贫项目3个,资金规模9981.45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400万元,市级资金7346.2万元,县级资金2235.255万元。
1.公共服务岗位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8921.455万元,设置“多员一工”公共服务岗位,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政府。
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设置“多员一工”公共服务岗位,安排13550名贫困劳动力就业,每人每年可获得岗位补贴7200元。
2.就业扶贫驿站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660万元,23个乡镇新建扩建就业扶贫驿站。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政府。
时间进度:2018年9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23个乡镇新建扩建26座扶贫驿站,通过就业扶贫驿站,吸纳就近贫困户务工,带动贫困户增收。
3.就业脱贫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400万元,对贫困户实施农作物栽培、服装培训、驾驶员培训等。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政府。
时间进度:2018年9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实施技能脱贫培训,农作物栽培培训700人,电子商务培训300人,服装制造培训750人,计算机网络管理培训200人,技工培养10人,汽车驾驶培训,C1照290人,B2照200人,提高贫困户劳动技能,创造、促进就业。
(六)社保兜底类扶贫
社保兜底类扶贫项目6个,资金规模12391.6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00万元,省级资金1212万元,市级资金6913万元,县级资金2766.61万元。
1.危房改造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4866.61万元,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县住建委。
时间进度:2018年9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对全县1947户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解决住房保障问题。
- 农村低保补助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1335.15万元,全县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1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310元。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完成全县8083户低保户低保标准提高到扶贫线标准目标。
3.五保供养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952万元,在全县农村五保标准基础上再提高补助标准。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完成对全县10385户五保户五保标准的再提高。
4.光伏电费补助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4625.85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光伏电费补贴。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
时间进度: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每度电0.25元补贴,惠及贫困户95606户。
5.贫困户水费补贴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472万元,为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水费补贴。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时间进度:2018年9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对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水费补贴60元,惠及贫困户95606户。
6.贫困户自来水安装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140万元,为全县3163户贫困户安装自来水。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时间进度:2018年8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自来水,改善生活质量,惠及贫困户3163户。
(七)金融扶贫
金融扶贫项目2个,资金规模2594.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500万元,县级资金94.6万元。
1.种植业保险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94.6万元,为全县贫困户免除种植业保费自缴部分。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国元保险公司。
时间进度: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对全县45562户贫困户免除种植业保费自缴部分,惠及贫困户45562户。
2.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2500万元,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
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绩效目标:为全县726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以上合计共33个项目,资金规模70000.1万元,财政资金70000.1万元。
四、补助标准
(一)产业发展类补助标准
1.林业产业扶贫:林业产业扶贫补助1000元/亩/年。
2.产业扶贫资金:90个贫困村,每个贫困村30万元。
(二)基础设施类标准
1.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每公里不超过24万元。
2.危桥改造工程:每平方米不超过6980元。
- 中小河流治理:每公里不超过68万元。
- 高标准农田建设:每亩补助1000元。
(三)社会事业类补助标准
1.雨露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大、中专生资助1500元/人/学期,大学生资助1500元/人/学期。
2.公共服务岗位: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公共服务岗位每人每月补助600元。
3.寒门圆梦:建档立卡学生学前教育补助400元/生/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补助800元/生/年,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教育资助1000元/生/年,高等教育首次贷款一次性补助2000元。
4.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修缮加固6000元/户,危房重建补助25000元/户。
5.农村低保补助:农村低保人员补助4310元/人/年。
6.五保供养补助:分散五保供养补助4310元/人/年,集中五保供养补助5310元/人/年。
7.健康脱贫“351”: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
8.瘫痪卧床或精神疾病护理补贴:瘫痪卧床或精神疾病人护理补贴1000元/人/年。
9.贫困精神病患者药费补贴:建档立卡贫困精神病患者药费补贴1000元/人/年。
10.光伏电费补助:光伏发电每度电市级补贴0.25元。
11.就业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技能脱贫培训伙食补助30元/人/天,交通补助20元/人/天,住宿补助50元/人/天。汽车驾驶培训C1驾照补助600元/人,B2驾照补助1200元/人。
12.小额信贷贴息:政策内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财政全额贴息。
13.贫困户水费补贴: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水费补贴60元/户/年。
14.代缴新农合参合金: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财政代缴参合金220元/人/年。
15.健康脱贫“180”:贫困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补偿后,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包括限额内、限额外自付费用等)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
16.贫困人口代缴养老保险: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财政代缴养老保险100元/人/年。
17.种植业保险:贫困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免除个人自缴部分。
五、资金规模
按照整合资金名录,我县今年计划整合资金规模70000.1万元。资金来源是:
(一)中央资金22719万元。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16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5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00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500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1414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00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5000万元和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445万元。
(二)省级资金13931.1万元。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204.1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6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00万元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527万元。
(三)市级资金21850万元。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850万元。
(四)县级资金11500万元。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500万元。
六、组织实施及部门分工
项目经审批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乡镇村共同组织实施,并对项目实施的开工、进度、质量、验收负责。涉及统筹整合的各部门分工如下:
县财政部门负责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部署,会同扶贫、发改等相关部门提出资金整合方案,及时审核和拨付资金等。
县扶贫部门负责牵头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建立项目库、扶贫项目的实施以及扶贫工作绩效考核等。
县发改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扶贫规划的衔接工作,指导项目的实施。
县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负责项目的复核、设计、预算、招投标、组织实施、项目监督验收,项目公示和报账支付工作,结合完善本部门的专项规划和项目库建设,将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相衔接,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
乡镇负责建立辖区项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组织项目申报、项目初核、项目监管、项目验收、项目公示和项目资金报账支付。
项目村负责项目申报、组织实施、项目监管、项目公示和项目资金支付。
县监察、审计部门负责整合资金监督检查等。
七、资金用途
(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可以用于下列支出。
1.基础设施建设;
2.产业扶贫;
3.就业扶贫;
4.易地扶贫搬迁;
5.生态保护脱贫;
6.智力扶贫;
7.社保兜底脱贫;
8.健康脱贫;
9.金融扶贫;
10.社会扶贫。
(二)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3.弥补企业亏损;
- 修建楼、堂、馆、所、服务大厅、镇(村)文化室、活动室等;
5.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6.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7.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8.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9.企业担保金。
八、监管措施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出台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执行。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继续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检查方式,发挥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尤其是发挥基层财政就近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推进公开公示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县相关部门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和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公示促进阳光操作。
九、绩效目标
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承担有资金统筹任务的县直相关部门配合,对扶贫整合资金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并将绩效考评结果与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挂钩,实行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