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1-23 15:15
信息来源: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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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提升我县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水平,全面促进儿童生长发育、早期发展和健康成长,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利辛县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现对该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该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是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降低儿童死亡率,促进儿童生长发育和健康成长起着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对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作出的要求,我县结合儿童早期发展项目、高危儿(体弱儿)管理、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儿童中医药管理服务等,制定《利辛县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旨在规范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降低儿童死亡率,全方位促进儿童生长发育、早期发展以及健康成长,提升全县儿童健康水平。
二、什么是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答: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旨在为辖区内的常住儿童提供系统的健康评估、监测和干预。包括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学龄前各阶段儿童健康管理,体格检查和处理、喂养指导、发育指导、防病指导、预防伤害指导、口腔保健指导等内容。
三、服务对象有哪些?
答:服务对象涵盖辖区内居住满六个月的常住儿童。包括:本辖区户籍常住的儿童及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此居住超过半年的儿童,确保了服务的覆盖面。
四、哪些单位可以提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答:县妇幼保健院及全县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可提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五、0-6岁健康管理的次数有多少?
答:各服务单位为辖区常住0-6岁儿童提供包括新生儿访视在内的13次健康管理服务,具体为:出院7天内进行新生儿访视,9次婴幼儿健康管理(分别在1、3、6、8、12、24、30、36月龄各一次),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六、健康管理的具体方法有哪些?
答:在儿童健康管理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内容:
1、生长发育监测:通过身高、体重等指标进行儿童体格发育评价,0-3岁儿童可通过生长发育监测图进行评定,而3-6岁的儿童主要以身高与体重的比值为依据。
2、健康教育:针对儿童的不同年龄段,提供相应的健康知识教育,包括营养、心理健康、疾病预防等,提升家长对儿童健康管理的认识。
3、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每次健康管理时均进行一次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共13次。
4、高危儿(体弱儿)筛查管理:高危儿管理分三级,Ⅰ类高危儿由乡镇卫生院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Ⅱ类高危儿及时转诊至县妇幼保健院统一管理;Ⅲ类高危儿需向市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转诊。随访频率建议6月龄内每月1次,6月龄以上两个月1次,1岁以上每三个月1次。
5、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初筛服务,具有孤独症诊断能力的2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承担儿童孤独症诊断服务。结合0-6岁健康管理的时间和频次进行初筛,具体时间为:3、6、8、12、18、24、30、36月龄及4、5、6岁各一次。
6、儿童早期发展:具体为,对于0-3岁儿童进行健康管理时,同时开展养育风险筛查及营养喂养评估咨询指导;进行筛查阳性随访服务,包括首次入户家访、电话或视频随访等形式;养育照护小组活动,按照0-1岁、1-2岁、2-3岁分别组织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健康知识宣教、育儿经验分析及亲子活动。
七、具体服务指标有哪些?
答: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的服务指标主要有:
1、新生儿访视率达90%以上
2、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
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4、3岁以下儿童中医药服务管理率达85%以上
5、0-6岁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
6、0-3岁儿童养育风险筛查及营养喂养咨询指导率达80%以上
7、婴幼儿家庭参与养育照护小组活动比例达80%以上
8、养育风险阳性儿童随访服务率达80%以上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利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8881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