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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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20F/202603-00005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文明过元宵节倡议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3-05 发布日期: 2026-03-05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20F/202603-00005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文明过元宵节倡议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3-05
发布日期: 2026-03-05
文明过元宵节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6-03-05 11:55 信息来源: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灯火良宵,锦绣三春。元宵佳节承载着团圆、和谐、幸福的美好寓意,更是新春伊始我们共同期盼的温馨时刻。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文明新风尚,擦亮 “一河好水·养心利辛” 的城市品牌,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团圆祥和、平安文明、绿色健康的元宵佳节,县文明办特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传承文化,过个“民俗节”

元宵之美,不仅在月圆,更在人情团圆与文化赓续。今年的元宵节,恰逢全县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 主题文明实践活动之际。我们倡导大家走出家门,积极参与 “我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过元宵” 等主题活动,带着孩子一起赏花灯、猜灯谜、品元宵,在互动体验中感受传统民俗的魅力。要多陪伴父母长辈,共叙亲情,让传统节日成为传承优良家风、传递温暖亲情的美好契机,共同营造 “凝聚一家人共识,做好样的利辛人” 的浓厚氛围。

遵规守法,过个“环保节”

绿色低碳是元宵节最清新的“年味”。根据《利辛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工作方案》及最新通告要求,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我县全域禁燃禁放期,在此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主动清理并上交家中留存的烟花爆竹。倡导采用电子花灯、喜庆音乐、鲜花绿植等环保方式烘托节日气氛,用文明、安全的方式表达节日的喜悦,共同守护利辛的蓝天白云和清新空气。

节俭尚德,过个“新风节”

自觉践行移风易俗,摒弃铺张浪费、攀比炫富的陈规陋习。节日聚餐时积极践行“光盘行动”,按需点餐、剩菜打包,让勤俭节约的美德在烟火气中代代相传。祭祀祈福倡导通过网络追思、家庭追思会等现代文明方式寄托哀思,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在野外违规用火,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低俗活动。让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文明新风在节日氛围中深入人心。

文明有序,过个“平安节”

节日期间人流车流密集,安全防范不能松懈。出行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礼让行人、规范停车,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超速超载。在参加大型赏灯、游园活动时,请自觉排队礼让,服从现场指挥,照顾好身边的老人和儿童,避免拥挤踩踏。经营商户要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增强安全意识,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以万全的准备守护节日的平安祥和。

元宵至,团圆归。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举止点亮节日灯火,用爱心善举温暖城市角落,共同度过一个满含温情、平安祥和的元宵佳节!

恭祝全县人民元宵快乐、阖家团圆、万事顺遂、幸福安康!


利辛县文明办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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