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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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98775401G/202601-00035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展沟所2026.1.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09 发布日期: 2026-01-09
索引号: 11341623098775401G/202601-00035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展沟所2026.1.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09
发布日期: 2026-01-09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展沟所2026.1.9)
发布时间:2026-01-09 15:45 信息来源: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1 利辛县宏达粮油工贸公司顺河村加盟店 利辛县宏达粮油工贸公司顺河村加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在利辛县展沟镇黄小集桥北从事超市经营。因当事人经常于利辛县泽毅副食品处采购酱油、醋、味精、麻辣鲜、鸡精等调味品,每月采购金额达一两百元.2025年8月份利辛县泽毅副食品负责人赠送给当事人3袋“海巴佬”海西紫菜(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2024年4月18日)。该紫菜若正常采购与销售,进价为4.5元/袋,售价为5元/袋。至案发时,三袋紫菜均未售出并被执法人员查获扣押。综合以上,货值金额共计15元,无违法所得。
1.没收3袋“海巴佬”海西紫菜;
2.罚款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1/6 利市监处罚〔20251062 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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