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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城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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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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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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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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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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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种类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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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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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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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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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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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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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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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董集庞丽百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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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董集庞丽百货店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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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05月份在合肥世赢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焕颜BB蜜粉”4盒(每盒1瓶,进价39元/盒,销价99元/盒)用于销售。2025年10月30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内的1盒“焕颜BB蜜粉”(净含量:18g,制造商:广州无限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281,产品标准号:GB/T 29991,产地:广东广州,生产批号盒限期使用日用:见包装标注[合格 AWGC090801 2025/09/07])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存在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化妆品的行为,被我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截至案发时,当事人购进的上述化妆品在过期前售出3盒,剩余1盒,过期后未销售,货值金额共计99元,无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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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违法经营的“焕颜BB蜜粉”1盒(内含1瓶);2、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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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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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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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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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市监处罚〔2025〕1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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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后,再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者,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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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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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金典美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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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金典美发店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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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份在自然堂总仓库购进“自然堂”御龄紧致隔离防晒乳6盒(每盒1瓶,有效期至2025年03月26日)。上述隔离防晒乳销售了5盒,剩下的1盒放在货架上,一直没卖,也没有去查看,导致上述商品超过有效期。2025年10月30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内的1盒“自然堂”御龄紧致隔离防晒乳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存在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化妆品的行为,被我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截至案发时,当事人购进的上述化妆品在超过有效期后未进行销售,货值金额99元,无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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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违法经营的1盒“自然堂”御龄紧致隔离防晒乳;2、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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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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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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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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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市监处罚〔2025〕1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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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后,再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者,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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