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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类案件行政处罚基本信息公示(阚疃所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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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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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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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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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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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种类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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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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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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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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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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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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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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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阚疃镇侯二喜服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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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阚疃镇侯二喜服装店销售引人误解的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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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利辛县阚疃镇侯二喜服装店进行检查,在其店内的衣架上发现2件棉衣,品名:双面穿风衣,款号:8825,尺码170,执行标准:FZ/T73045-2013,安全技术标准:GB31501-2015B类,在该棉衣左胸口处印有“LI-NING”标志字样,当事人当场并未能提供商标授权书,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是知名品牌“LI-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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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LI-NING”棉衣2件;2.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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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正本)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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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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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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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市监处罚〔2025〕1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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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到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后,再到相关银行缴清上述款项。逾期不缴纳者,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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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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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阚疃永利鞋服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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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阚疃永利鞋服店销售引人误解的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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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利辛县阚疃永利鞋服店进行检查,在该店收银台西北侧试衣间旁的衣架最上层发现1件棉衣(以下简称棉衣),在该棉衣的拉锁头上系有2张吊牌,其中1张类似合格证的标签,FG品名:棉衣,1918IXL,FZ/T81007-2013,在该棉衣左胸口处印有“adidas”标志字样,字母上方有粗斜杠3条,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是知名品牌“adid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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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adidas”棉衣1件;2、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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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正本)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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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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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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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市监处罚〔2025〕12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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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到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后,再到相关银行缴清上述款项。逾期不缴纳者,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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