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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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506-00092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8 发布日期: 202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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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8
发布日期: 2025-06-28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5-06-28 16:17 信息来源: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202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截至2025年626,我县PM2.5平均浓度46.9μg/m³(目标39μg/m³)、PM10平均浓度85μg/m³、优良率60.5%(目标75%)、重污染天数4天(目标≤2天),在亳州市三县及市区(高新区、谯城区)中两项指标(PM2.5PM10排名第4优良率排名第3。与2024年同期相比,PM2.5浓度上升2%PM10浓度上升3.7%,优良率下降0.5个百分点。空气质量年度综合指数为4.45,同比下降2.8%2024年1-6月份4个国控断面、1个省控断面、1个市控断面达标率100%、优良率100%。20251-5月全县4个国控断面、1个省考断面优良比例均达100%,均达到水质目标,无V类及劣V类水质断面,无水质不达标断面。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一)认真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按照县学习教育办公室和市局要求,积极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坚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教育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和相关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八项规定改变中国》和其他中央及省市县领导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查摆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和不担当不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局共查摆问题  个,立行立改完成问题整改   个。局班子成员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开展“访企入村”专题行动,共走访企业    家,收集问题    个,完成问题整改    个。收听收看省厅、市局学习教育专题党课2次,局领导上专题党课3次,开展警示教育1次,局内部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检查3次。通过学习教育,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受警醒、知敬畏、守底线的思想堤坝得到极大加固。

(二)水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1-5月全县4个国控断面、1个省考断面优良比例均达100%,均达到水质目标,无V类及劣V类水质断面,无水质不达标断面。县级以上水源地达标率100%。二是饮用水安全充分保障。第一,全面复核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批复文件、技术报告和矢量数据,对5个乡镇级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调整和划定,按程序报批。第二,实施利辛县西淝河及茨淮新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由县水利局代建,目前已完成工程量80%。第三,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加强与水利等部门沟通,协同推进我县引调水工程涉及的水源保护和水质改善工作。三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加强西淝河、茨淮新河等主要河流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把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准入关。定期开展城区雨水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是持续开展“清河行动”。为保障我县国省控断面水质持续向好,开展为期30天的清河专项行动。重点对沟河沿岸秸秆、垃圾、荒草进行清理,累计清理沟河4100余条,清理垃圾、杂物1320余吨。五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地块,特别是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如果不能确保安全就坚决不用。督促相关部门对2019年以来遗留的49个使用性质转为“一住两公”建设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5年1-6月份已完成14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文本编制,待市级评审。六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25年,我县需完成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89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9个行政村。目前已上报完成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32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6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3个行政村。七是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对排查发现问题,制定“一站一策”整改方案,督促属地乡镇推进整改。对确有必要退出的村站,进行科学论证,完善替代措施,依法依规退出。八是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回头看。采取乡镇互查、暗访、抽查、水质监测等手段,对已完成治理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情况进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防止水体出现反黑反臭。九是强化地下水环境管理。配合市级动态更新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确定2025年度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4家,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十是开展2025年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成功获得省级专项资金4000万元。目前该项目设计招标已挂网。十一是强化涉废企业管理。目前已完成4家重点产废单位,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3家其他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十二是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能力。定期督促相关企业进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网上申报。目前已完成2024年度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申报287家,2025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269家,2024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申报100家。十三是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结合环评、排污许可等资料,强化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全口径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清单,实行重点管理。十四是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通过比对排污许可企业库和现场核实等方式,持续做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做到应查尽查、应纳尽纳、应统尽统。十五是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全县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实施动态清单管理。经统计,全县8家废塑料回收利用在产企业年处理利用能力16.05万吨。十六是连续3年发动群众开展春季清河行动。对沟塘河流等水体水面漂浮的秸秆、垃圾、杂物、浮萍、枯萎水草等进行清理,对迎水坡种植等行为进行劝导,对禁渔期下地龙、花篮等捕鱼行为进行打击,今年以来累计参与村民超2万人次。十七是总结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利辛模式。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禁放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禁放工作,2024年11月24日,县环委办制定并印发《利辛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专项整治方案》《利辛县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禁放管控方案》。2024年11月29日,县政府出台《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通告》并印发实施。我县在全市第一个制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实施方案和禁燃禁放工作通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县领导万洪超、钱卫、沈卫东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4日、22日、27日、29日,2月9日、11日多次召开全县禁燃禁放工作调度会安排部署并一线督导。县公安局牵头主抓,县应急局成立禁燃禁放工作专班,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民政局、教育局、住房发展中心、县城网格办、县绩效评价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职能单位积极参加,推动禁燃禁放深入开展。农历除夕至初一,县城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相对好于乡镇,城区周边及农村乡镇基本失控。2月9日、11日召开全县禁燃禁放调度会和城区禁燃禁放“网格化”管理推进会后,各乡镇、各单位高度重视,全员管控,正月十五大打一场禁燃禁放翻身仗,城乡管控较好,取得明显成效。重点时段查处烟花爆竹(大盘香)事件326起、收缴烟花爆竹23922件、大盘香1191盘。

2.抓好秸秆禁烧火点防控。一是高度重视,建立长效机制,结合网格化管理进行常态化管控,统筹日常性工作同步开展,常抓不懈,持续推进。二是市高塔视频监控平台时时在线进行检测,市、县、乡(镇)、村(社区)均已联网,手机在线安装小程序也已覆盖到各村(社区),各乡镇安排专人时时关注监控平台,对发现的火点做到“1分钟发现,5分钟响应,30分钟扑灭”,及时处置,及时反馈。三是各乡镇持续关注辖区空气监测站点数据变化,异常状况及时排查反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截止2025年1月1日至6月25日,市高塔共推送利辛县火点999个,位居全市火点排位第三(谯城区2096个、涡阳县1368个,蒙城县787个、亳州高新区222个、亳芜园区5个、文旅集团1个);全县无国家、省卫星监测火点和督查通报火点。

3、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监管工作。2025年1-6月,动态编制并持续更新工业企业、砖瓦窑厂、各类锅炉、商砼水泥、建筑施工、机制砂、加油站、汽修、砂石料厂等9类污染源监管清单,共纳入监管单位316家。通过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增补新增污染源、清理无效企业,确保管控措施精准匹配实际监管需求。

4、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活性炭更换工作。为应对夏季臭氧超标风险,强化氮氧化物、VOCs等前体物排放管控,大气股依据涉VOCs企业台账,逐一对接企业责任人,要求未更换活性炭的企业限期更换,已更换的加强运行监管。目前,全县76家涉VOCs企业(除停产企业外)活性炭已全部更换完毕。

5、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情况。利辛县27家,已替代6家、正在推进3家(潘楼镇杨标家具厂、王人镇盛豪庭不锈钢门窗加工厂、瑞麦鞋业)、不涉及12家、已搬迁2家(天方囍家居、晨曜木业)、长期停产3家(江淮扬天、新宏密封、隆禹新材料)1家待论证(凯盛车业)

6、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创建。积极对接我县59家重点行业企业,引导企业绩效分级创建,实施差异化管控,截至目前,我县已创建效先进等级企业3家,现5家混凝土搅拌站上报绩效分级创建申报材料,2家砖瓦窑厂上报B级企业申报材料(两家窑厂均有处罚)。

7、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为扎实推进“四整治一保障”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家门口”噪声、油烟、恶臭等生态环境问题,大气股制定印发了《2025年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闭环处理机制,压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

1-5月,市长热线交办我县此类问题共844件次,同比增长9.6%,已基本完成整改。从问题类型看:餐饮油烟类(35件次,同比激增45.8%恶臭异味类(267件次,同比增长22.8% 增幅显著,噪声扰民类(542件次,同比略增2.65%)占比最大;梳理上报的141件重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100%

8、风力发电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工作。2024年以来,我县共收到风力发电噪声问题通报52件次(含重复件)。针对此问题,前期已组织县内4家相关企业参加市级整改调度会,并依据会议要求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目前,通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主要采取以下综合措施有效控制噪音、预防投诉:一是加强设备维护与物理隔音,通过提升巡检频次、更新润滑部件、加装发电机隔音罩及通风消音器;二是应用叶片降噪技术,完成叶片锯齿尾缘改造以降低气动噪声;三是实施智能运行调控,建立大风工况功率调节机制,通过降低转速控制噪音排放。目前,未收到新的问题投诉。

9、省大气环保督查保障工作。为全力保障省大气环保督察组在我县工作顺利开展,加班加点收集整理资料。截至6下旬,累计报送1543调阅材料,积极配合两批次下沉督察,上报调研材料三批次8项材料。收到省督察信访件8件,均及时交办核查并立行立改,目前,已办结上报4件。

10、中央资金项目谋划进展情况。上半年已谋划上报中央大气资金项目2个,分别是生物质锅炉以及砖瓦窑厂淘汰项目正在督促1个,利辛县皖能垃圾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目前可研编制单位已进厂调研,正在进行编制工作。新申报1个,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与维护、平台建设与数据分析项目。通过对全县361个村居委会布设网格化空气质量监测设备,采集空气质量数据,形成神经传感网络,数据传输到数据资源局云平台部署的AI智能分析平台进行污染溯源、污染预警、问题交办等。包括后期设备维护、平台维护等。该项目已被数据局采纳,下步加强推进。正在动员1个,涉及1家涉VOC企业安徽欣奥食品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提标改造项目。

(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2025年我县需要完成整改核验销号中央、省级层面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64件,其中2021年中央督察反馈问题1件,即安徽省对减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一些部门和地方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导致“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升问题(县发改委) ;2023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1个:2024年省警示片披露问题2个;2024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50个。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53件,申请市级验收销号53个(包括2024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49件、2024年省警示片披露问题2个、2023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个)。

6月4日省环保督察组进驻亳州市以来,我县共收到督查组交办群众信访8件,目前已办结4件;暗访发现“散乱污”企业4个,目前均已关停取缔;工业企业问题11个,涉及问题均分别交办所属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同时制定印发了《利辛县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举一反三,排查整治.

(五)执法监管与服务工作

1、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利辛县执法大队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安排,县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从2025年4月7日至4月18日,利用2周时间,集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制定了《利辛县环境执法大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集中学习计划》,每天下午5时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查摆工作纪律作风问题77个,除参加乡镇振兴的2名执法人员外,其余34名执法人员均提交了《自查自纠报告》。经过专项整治,执法人员在思想、纪律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有了极大改善,执法行为标准进一步得到规范。

2、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截止目前,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9份,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6份,罚款金额310余万元。办理免罚案件4件,免罚金额50.065万元。办理行政拘留案件4件,移送污染环境罪案件2件。

其中,办理的3件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被评为省生态环境厅或市生态环境局评为典型案例,“亳州市嘉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制度免罚案”(不予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利辛县瑞祥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调整参数,出具虚假合格检验报告案被评为安徽省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安徽省万国商砼有限公司重型柴油汽车排气管温度传感器加装螺杆被评为擅自改装柴油汽车尾气污染控制装置案典型案例。

3、大气监督帮扶交办问题整改。生态环境部大气监督帮扶交办利辛县4批次工业企业5个以及非道路机械和重型柴油货车15个。202501轮次,202503轮次和2025001轮次的17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销号,剩余2025002轮次3个问题已整改待销号。

4、非现场监管和用电监控全县纳入“安徽省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排污单位63家,其中重点排污单位33家,非重点排污单位30家,自动监控联网企业29家,自动监控联网排口39个。目前,推送报警信息数量440个,已闭环423个,闭环率96.1%。

5、生态环境问题“综合一次查”专项帮扶按照市局工作安排,聚焦8类行业(工业企业、扬尘源、加油站等)和5项重点领域(环保手续、治污设施、固废管理、应急管理、自动监控)开展清单式全面检查,共帮扶企业121家,发现问题企业85家,发现问题数量354个,发现问题率为70%,其中,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45家,问题企业30家,问题数量110个,均已督促企业逐一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

6、安全生产和环境应急工作。2025年以来重点检查涉危废企业的危废管理和环境风险隐患,共排查企业48家,共发现问题9处,主要涉及危险废物处置手续、台账不完整、危废贮存场所防护设施部分破损、危险废物标识不规范、危险废物贮藏不规范,部分企业未开展应急演练等。对发现的问题均要求企业立行立改。

7、烟花爆竹禁燃禁放。2025年2月9日,开展了烟花爆竹禁燃尽放专项检查。排查发现问题58个,非法销售54个,燃放问题 1处,其他问题3个。

8、环境信访2025年以来,办理生态环境信访案件(热线、留言)423件,按期办结率达到98%以上。

9、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025年,利辛县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件,筛查线索3件。

(六)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与服务工作

1、依托各种服务平台,持续提升为企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启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平台,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法定审批时限为30个工作日)。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采取主动公开的方式,对环评审批全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配合生态环境监察大队及其他股室深入企业第一线,做好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三同时”验收帮扶、整改等工作。一是通过线上线下共计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23个,做到了从污染源头把关,杜绝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两高”及不符合相关环保政策的项目落户利辛。2025年1-6月份共计从全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备案147个,其中有效备案139个,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进行审查,共删除重复备案、备案分类错误、项目建设内容不符合备案要求等项目备案表共8个,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重新备案、编制报告表或报告书。二是作为县节能环保产业专班牵头单位,2025年1-6月份录入省“双招双引”调度平台项目14个,同时积极与有关企业、县招商服务中心等部门交流沟通,促进项目签约落地。

2、依托排污许可证核发,持续加强环境监管。通过对辖区排污单位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质量审核以及现场核实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排污许可管理,提高了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加强了对污染企业的监管。截至今年6月中旬,利辛县从全国排污许可证核发系统共计为企业核发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16份、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15份、登记管理类项目排污许可537份(延续登记管理类申请409份)。对市局核发的重点管理类项目,配合市局领导做好项目现场检查、建设内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的复核;对分局负责核发的简化管理类项目,负责对照项目环评文件、行业核发技术规范、实际建设情况、 “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从严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确保做到应发尽发,对不符合核发要求的项目,督促整改;对登记管理类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规范认真核查,对不符合核发要求的项目将予以删除,并通知项目单位重新按要求申请。另外,对已经颁发排污许可证的项目单位,在自行监测报告及执行报告提交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对不能及时提交自行监测报告和执行报告的项目单位,移交给监察大队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3、及时公示各种审批信息,提高项目审批透明度。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截止日前共在利辛县政府网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审批前公示、审批结果公示46余份。

(七)切实做好环境监测各项工作

1、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省、市监测工作方案要求,2025年1-6月共完成检测各类水质样品87批次,完成检测样品471个,开展噪声监测6次,提供噪声监测数据22个。一是完成市53条河流专项监测任务中涉及我县的12条河流12个断面监测1次5项指标监测,1次24项指标监测。二是开展千吨万人及以下规模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完成46处乡镇地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次37项常规指标监测,3处乡镇千吨万人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次28项指标监测。三是对我县2个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地表河流断面(马店、张村王桥)开展了2次24项指标监测,2个农村地表水污染控制断面(城关早阳沟、王市王桥)开展了2次6项指标监测。四是对我县39个设计处理能力100t/d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站)出水开展1次4项指标监测。五是配合分局水土股完成了29条疑似黑臭水体、54条国控农村黑臭水体、14条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体和今年已治理的257条黑臭水体的水质监测及异常水体复测工作。六是为确保我县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监测站每月对我县境内4个国控断面及周边支流开展加密监测和应急监测,1-6月共完成检测29批次85个样品。七是对我县9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开展1次6项指标监测,数据上传国家监测数据平台。是结合执法需求,配合执法大队完成5家次执法监测,数据上传污染源信息公开平台。九是完成第1、2季度城区8 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各1次监测。十是按时完成每月的降尘监测采送样工作。十一是督促已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按序时进度及时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2、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及质控开展情况。认真组织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及内审和管理评审业务培训,提高实验室监测人员质量意识和能力。所用监测计量器具及仪器及时检定或校准,并进行结果确认。管理体系、记录表格等根据需求及时修订。监测人员及时、准确、规范填写各种记录和表格。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能力考核。5月份主动申请参加2025年国家监测总站组织的pH和高锰酸盐指数2个项目的实验室能力考核活动,监测站参考的2个项目均取得满意等次。

(八)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做好生态环境宣传,积极开展各类生态环境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乡村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2”植树节、“4.22”地球日、“5.22”国际生物性多样日、“6.5”世界环境日等,张贴“节能减排、绿色生活”等各类宣传画,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万余份,制作发放实物宣传品2200件,制作网络宣传品1件,点击500人余次,组织开展线下宣传活动5次,参与5000余人,制作发布新媒体宣传稿2篇,阅读量5万余人。通过广泛宣传,广大民众支持生态环境工作、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打好生态安全保卫战。一是按照省环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方案〉等 3 个文件的通知》要求和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安排,我县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了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整体踏查2次,生态系统外业调查1次,植物调查3次,动物调查3次,水生生物调查1次,昆虫调查1次调查样线103条调查样点与样方114个记录陆生高等植物123科334属502种。初步整理记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2科12属12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均为栽培)有5科5属5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7科7属7种记录陆生脊椎动物(鸟类)14目38科69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鸟类)5科7种调查陆生昆虫9目74科270种鱼类6目10科18属20种。近期将邀请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三是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组织开展了全县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全县38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和1家放射源使用单位于2024年1月31日前全部完成了《2023年度辐射安全评估报告》的编写及系统上报工作,并进行了逐一审核。组织全县核技术利用单位人员集中进行了《辐射安全管理》《辐射安全许可》《辐射安全自行监测》等专业培训和辐射从业人员辐射安全知识考核。组织全县放射源使用单位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开展了辐射安全系统信息维护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重新申领等工作。组织开展了对全县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立行立改。2024年度上半年,我县无辐射安全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水环境防治方面。一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项工作中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率不足50%,进展缓慢。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由乡镇结合美丽中心村、和美乡村、改厕项目自主实施,项目推进进度不一。二是国控断面单月超标现象时有发生。今年以来降雨量减少,导致西淝河水位锐减,水环境容量变小,加之天气炎热,水中藻类活动,导致COD浓度升高。三是入河排污口管理还存在差距。因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造成入河排污口底数不清,与上级明确的“查、测、溯、治、管”各项工作要求,特别是设置布局、溯源分析、闭环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差距。

(二)大气环境防治方面。

1、空气质量核心指标全面恶化,年度目标差距较大。PM2.546.9μg/m³)、PM1085μg/m³)浓度同比显著上升(2%3.7%),优良率(60.5%)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4天)超目标值,多项指标在市内排名靠后,完成年度目标(PM2.539μg/m³,优良率≥75%,重污染≤2天)形势异常严峻。具体为:一是扬尘污染管控不力。PM10大幅上升3.7%,突出反映建筑工地、道路、堆场、商砼企业等扬尘源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精细化、常态化监管存在漏洞。二是臭氧前体物协同管控不足。夏季臭氧污染风险未有效遏制,VOCs、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力度不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减排潜力挖掘不深。三是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传统产业(砖瓦窑、商砼等)占比高、能效低、污染重,绿色化转型升级进展缓慢,绩效分级创建覆盖面窄(仅3家先进企业)。四是季节性污染源(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长效机制需巩固。虽查处力度大,但违规燃放风险(尤其重点时段)仍存在,源头管控、网格化巡查、宣传引导的持久性需加强。

2、重点任务推进滞后,源头治理深度不够。一是原辅材料替代进展缓慢。部分企业环保投入意愿低、技术能力弱,对替代、升级改造存在畏难和观望情绪,缺乏有效激励约束机制。二是企业绩效分级创建质效不高。59家重点企业中仅3家创建成功,覆盖面不足,企业在替代技术选择、绩效分级创建标准理解、资金项目申报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和需求,帮扶措施不够精准有效。三是“家门口”环境问题增量明显,治理效能待提升。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不规范、清洗维护不及时、恶臭异味源排查整治不彻底、部分噪声源(如部分商业活动、设备)未有效纳入常态化管理。行业监管与属地管理责任压而不实,问题发现、交办、处置、反馈、核查的闭环链条存在堵点,导致重复投诉。

3、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存在差距。人民群众一方面要求更好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生态环境保护主体意识不强;个别企业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环保设施运行不规范,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导致信访投诉增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不牢,有整改不彻底和反弹现象;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申报入库不多,获得中央、省项目资金支持有限环委会部分成员单位环保精力意识不强,未能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个别基层环保网格化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求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现实需要还有差距。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以改善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为目标,继续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对各支流水质水量及污染源的排查整治工作,动态清零;统筹资金,确保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益;进一步压实河长责任,提升发现、解决问题能力;整合环保、水利、农业、乡村振兴等涉水涉农资金,加强沿河村庄改厕、黑臭水体治理,着力解决西淝河下段水环境治理问题。持续开展建筑施工、渣土运输、沙石料堆场、混凝土搅拌站、餐饮油烟等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行为,切实做好全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全面完成中央及省、市环保督察检查交办(反馈)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开展中央及省、市环保督察检查交办(反馈)环境问题整改和“回头看”,确保需2025年底完成整改所有问题见底清零。确保2025年省大气专项督察交办反馈生态环境问题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

(三)继续加强行政审批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全面实施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简化环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同时在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保企业自主验收的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建设项目管理放得下,稳得住。完善排污许可核发与监管工作机制,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落实排污单位环保主体责任,依法开展环境监管执法,严肃查处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行为,确保依法持证排污。

(四)持续抓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专项检查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及信访工作检查及办理要求,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加大查处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到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一起,形成持续震慑。

(五)切实加强环保干部职工政治业务能力培训。持续深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周一周三集中学习,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坚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筑牢政治思想防线;进一步充实环境监测、执法仪器设备,提高监管水平;继续做好环境宣传教育、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辐射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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