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我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目前,我县PM2.5浓度3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8%,PM10浓度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6%,空气优良率74.5%,同比持平。西淝河利辛、西淝河阜阳市、茨淮新河阚疃闸、西淝河亳州市等4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优良率均达100%。县生态环境分局被省生态环境厅表彰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截至2025年10月,全县新能源总装机并网容量121.14万千瓦,具体构成如下:风电25万千瓦,垃圾发电2万千瓦,秸杆发电3万千瓦、光伏并网91.14万千瓦;1-10月发电量为14.2亿度,较去年同期增长12.46%。对“两高”项目严格控制落地,提前一次性告知。
(二)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是加快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3年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县群众信访问题32件3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24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我县群众信访问题50件31个,已完成整改;反馈问题10个,已完成整改2个,剩余的正在按照序时进度整改。2024年第二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2个,均已完成整改销号。2025年省大气专项督察交办我县群众信8件,已完成整改7件,正在按照序时进度整改1件,即江集镇六子涵管厂新建混凝土搅拌站问题。反馈问题26个,已制定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正在按序时进度整改。二是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发现问题13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61个,剩余的问题正在按照序时进度整改。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精准实施“网格化”管理,城区及周边共排查交办大气污染问题608件次。1.强化源头污染管控。一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大盘香)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政策,秋冬季以来查处非法售卖案件64起,收缴烟花爆竹5912.5箱/件、大盘香1555盘。二是实施污染源清单化动态管理,将工业企业、施工扬尘等9类共316家单位纳入监管清单,实现精准管控。三是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今年以来开展重型柴油货车路检路查2000余台次,发现问题24个并全部督促整改到位。2.深化重点企业治理。一是完成76家涉VOCs企业(除停产外)活性炭更换工作,推进44家企业开展填充整改,目前已落实30余家。二是完成台账内11家企业的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或专家论证工作。三是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已培育先进企业3家;第二批8家申报企业中,6家已完成整改,2家正在推进。四是完成65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任务,对符合条件的49台发放补助资金61.7万元。3.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一是高效解决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1-10月累计受理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恶臭异味、道路扬尘等问题2976件,同比下降18.87%;上报省厅243件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开展风力发电噪声扰民专项治理,针对94件次投诉,通过设备隔音、叶片改造、智能调控等综合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4.保障专项工作落实。一是全力配合省大气环保督察工作,累计规范报送15批调阅资料。二是积极谋划中央资金项目,皖能垃圾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总投资1200余万元)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计划申请中央资金500余万元。5.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建立企业应急管控包保责任制,对清单内174家企业全部落实专人包保,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产、限产等措施迅速执行到位。此外,持续推进门禁联网系统建设。积极对接需要门禁联网的5家企业,目前已完成4家安装;剩余1家(中煤新集利辛矿业有限公司)正处于预安装及测试阶段。截至目前,利辛县PM2.5年度均值位于全省59个县(市)第47位,已退出后十位。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1-11月全县4个国控断面、1个省考断面均值在Ⅲ类水以上,均达到水质考核目标,达标率、优良比例均达100%。县级以上水源地达标率100%。二是饮用水安全充分保障。1.全面复核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批复文件、技术报告和矢量数据,对5个乡镇级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调整和划定,按程序报批。2.实施利辛县西淝河及茨淮新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已完工,待验收。3.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积极与水利等部门沟通,协同推进我县引调水工程涉及的水源保护和水质改善工作。三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加强西淝河、茨淮新河等主要河流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把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准入关。定期开展城区雨水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四是持续开展“清河行动”。为保障我县国省控断面水质持续向好,开展为期30天的清河专项行动。重点对沟河沿岸秸秆、垃圾、荒草进行清理,累计清理沟河4100余条,清理垃圾、杂物1320余吨。
(五)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对2019年以来遗留的49个使用性质转为“一住两公”建设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5年1-11月份,已完成16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包含2019年以来遗留15个地块),并通过专家评审。二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89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9个行政村。全县农村污水治理(管控)率达46.4%。三是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对排查发现问题,制定“一站一策”整改方案,督促属地乡镇推进整改。今年以来,对20个确有必要退出的村站,进行科学论证,完善替代措施,依法依规退出。四是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回头看。采取乡镇互查、暗访、抽查、水质监测等措施,对已完成治理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属地乡镇整改,防止水体出现反黑反臭,累计发现问题34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五是强化地下水环境管理。配合市级动态更新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确定2025年度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4家,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六是开展2025年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申报工作。获得省级专项资金4000万元,目前正在实施。
(六)强化固体废物管理。一是强化涉废企业管理。目前,已完成20家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二是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能力。定期督促相关企业进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网上申报。目前,已完成2024年度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年报287家,2025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269家,2024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年报110家。及时调度一般固废产生单位按时完成月报填报。三是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结合环评、排污许可等资料,强化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全口径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清单,实行重点管理。四是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通过比对排污许可企业库和现场核实等方式,持续做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做到应查尽查、应纳尽纳、应统尽统。
(七)打好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战。根据省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查监管的相关要求,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开展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查监管工作,严禁在自然保护地非法捕猎、采砂、私搭乱建、乱排乱放、未经审批自行设立湿地保护公园和擅自调整缩小范围等违法违规行为,每月及时上报日常巡查监管情况。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实施了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目前,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调查终期报告正在编制。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组织开展全县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全县40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和1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完成《2024年度辐射安全评估报告》编写及系统上报。组织开展《辐射安全管理》《辐射安全许可》《辐射安全自行监测》等专业培训和辐射安全知识考核。对辐射安全系统进行信息维护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重新申领。开展全县辐射安全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2025年,我县无辐射安全事故发生。
(八)开展现代生态环境治理。坚持强化生态系统修复,坚持规划引领,累计编制村庄规划341个。完成植树造林551.30亩、森林抚育7340亩、退化林修复4900亩;新建、完善林带111.40公里;建设绿美村庄2个。阚泽省级湿地公园完成试点建设并通过评估验收。实施江集镇、张村镇、城关镇、城北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3个,修复面积182.71亩,全部通过市级验收。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敢于亮剑、勇于担当,强化环境执法不放松,严打违法排污成常态。截止目前,合计处罚95件(其中,免罚案件7件),罚款516.4134万元;办理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9件。结合开展的建筑工地和涉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建筑工地8家,罚款34万元,查处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13家,罚款28.759万余元。开展加油站专项执法监测行动,共查处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不正常使用案件2件,罚款4.9万元。结合生态环境部大气监督帮扶开展砖瓦窑厂专项执法行动,共立案查处砖瓦窑厂企业5家,罚款102.4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3件。严格按时按量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2025年以来共出动220余人次开展抽查,完成全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发现问题76个,重点查处了一批企业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渗坑排污、养殖场粪污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目前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九)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坚持环境保护和服务发展两手抓。今年以来共计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47个,做到从污染源头把关,杜绝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两高”及不符合相关环保政策的项目落户利辛。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严格审查,共计备案212个,删除不符合备案要求的项目15个。依法依规核发排污许可证。在全国排污许可证核发系统共计核发重点管理及简化管理项目排污许可证49份,其中重点管理23份,简化管理26份。做好新建、扩建、迁建、改建等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替代、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替代台账记录、污染物总量库储备等工作。正在积极协助对接2家企业进行排污权交易工作。“十四五”期间审批的300余个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总量台账已经建立完备。为企业做好项目前期服务工作,共计出具各类意见、函件60余份。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秸秆禁烧、禁燃禁放、扬尘污染、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机动车超标排放、工业企业VOC、臭氧等污染问题还比较突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薄弱,农业面源污染、养殖污染问题突出,黑臭水体点多面广,国控断面还不能稳定达标,西淝河“清水廊道”水生态环境治理压力较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不到位、易反弹,“散乱污”企业隐蔽性强、易发多发,宣传氛围不浓,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全民参与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大气环境指标虽有改善,但PM2.5浓度乡镇差于城区比较明显,PM10浓度同比上升。二是西淝河国考断面还不能稳定达标。国控断面单月超标现象时有发生。今年以来降雨量减少,导致西淝河水位锐减,水环境容量变小。加之天气炎热,水中藻类活动,导致COD浓度升高。西淝河下段氟化物本底值超标,因引江济淮翻水,导致阚疃闸上断面连续2个月氟化物超标。三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陈旧。多数乡镇污水处理厂、村级污水处理站由于建设时间较早,设施老化破损、处理工艺落后,急需提标改造。
三、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城市细微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9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占比75%以上。西淝河、茨淮新河4个国控断面达到Ⅲ类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支流水质稳中向好,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和省、市下达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目标任务。
(一)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抓好秋季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持续治理餐饮油烟、扬尘污染等突出问题。
(二)持续做好地表水污染防治。精准实施“一河一断一策”,开展区域连片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实现国控断面稳定达标,“清水廊道”水质优良。
(三)积极实施污染防治项目。扎实推进西淝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EOD项目实施,积极谋划申报西淝河小流域治理项目,全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市交办、警示片披露等问题,加强督查帮扶,确保按时整改销号,同时加强问题排查“回头看”。
(五)做好“十五五”生态环境规划编制。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扣省、市各项目标任务,以“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核心导向,聚焦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挑战,围绕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系统修复、绿色低碳转型等关键领域,组织开展深入研究,扎实做好“十五五”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
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