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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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733H/202511-00047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8 发布日期: 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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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8
发布日期: 2025-11-18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8 08:24 信息来源: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企业未实现集中供热”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工业园区应在2020年底基本实现集中供热。蒙城县、利辛县经开区集中供热设施均于2021年建成,但长期闲置不用,共计26家用热企业仍在使用自备锅炉。亳州市高新区道东片区至今未实现集中供热,10家企业长期使用自备锅炉。

二、整改实施主体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重点措施

全面梳理开发区范围内企业用热需求,组织专家论证。

四、目标任务

蒙城县经开区、亳州高新区道东片区2024年底前实现集中供热;利辛县经开区2025年底前实现集中供热。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利辛经济开发区通过企业反馈情况及实地调查形势,全面梳理开发区范围内企业用热需求,形成《利辛经济开发区无集中供热需求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2025年8月16 日组织相关专家对《论证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组评审意见,即“专家组原则同意利辛经济开发区近期可不实施集中供热”,形成《利辛经济开发区无集中供热需求开发区论证报告》。2025年8月18日,报请亳州市政府同意利辛经济开发区暂不实施集中供热。2025年8月28日,亳州市政府同意利辛县经济开发区暂无集中供热需求,暂无需实施集中供热。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2月1日)向亳州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监督电话:0558-5555251。

电子邮箱:bzfgwdq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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