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王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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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562/202505-00127 组配分类: 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利辛县王人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利辛县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3 发布日期: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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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利辛县王人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利辛县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3
发布日期: 2025-05-23
利辛县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5-05-23 15:54 信息来源:利辛县王人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一、救助对象 (一)特困人员;(二)低保对象;(三)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四)返贫致贫人口;(五)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六)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不符合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或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认定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 注:“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身份由民政部门认定;“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 二、医疗救助的方式 (一)资助参保:对参加居民医保的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政府实行分类资助政策。2025年度具体为:特困人员给予400元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330元定额资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200元定额资助。 (二)住院、门诊救助:按照“先保险后救助”原则,一个年度内,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及慢性病、特殊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合规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五类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支付后,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实行“一站式”结算):起付线1万元,救助比例50%,年度救助限额5万元。 (三)“依申请”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通过“依申请”方式申请医疗救助。

三、医疗救助标准

四、医疗救助待遇享受方式 (一)在市域内或按规定转诊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出院时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报销结算。 (二)“依申请”救助:按照户申请(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申请)、村(社区)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医保、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审批合格后,可享受“依申请”救助。     咨询电话:0558-2902026

                0558-807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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