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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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8926968/202511-00038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名称: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21 发布日期: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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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名称: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21
发布日期: 2025-11-21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1 10:59 信息来源: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化肥减量基础性工作还有不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亳〔2024〕61号)第二十九“化肥减量基础性工作还有不足。2020—2022年,亳州市测土配方施肥采样点位布设密度均不符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要求,覆盖率不足10%,蒙城县315个调查户中施用养分配比均衡的复合肥农户占比达47.6%”。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国共产党利辛县委员会、利辛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布置,完善机制,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利辛县农业农村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陈华任组长,县农技推广中心、县农业综合执法队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督导全县按照省、市整改办要求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县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整改监管责任,对照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加强对测土配方施肥有关问题整改督促指导,及时掌握整改进度,核实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推进整改问题改彻底。

(三)严格验收销号。按照省、市整改方案要求和省有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照整改标准开展整改工作,完成整改任务后,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申请销号。

(四)强化政策落实。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生态环境治理财政投入机制,切实保障整改任务。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暨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和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资金,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有关问题整改工作。

四、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推荐的采样时间和采样周期,扎实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力争2025年底前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推荐采样任务。全面完成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零销号。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根据《中共亳州市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亳〔2024〕61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突出生态环境(涉农)问题整改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皖农环函〔2023〕891号)、《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2911-2025)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合理布设点位,并规范采样,2023年-2025年共采集土样1592个,点位布设密度和覆盖率均符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要求。

(二)按照《全国农技中心印发的农户施肥监测技术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农户施肥情况调查。2023年施肥调查户中施用养分配比均衡复合肥的农户43户,占240户的17.9%;2024年280户施肥调查户中施用养分配比均衡复合肥的农户数23户,占总调查户数的8.2%;2025年280户施肥调查户中施用养分配比均衡复合肥的农户数25户,占比8.9%;3年调查结果都不高于30%。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4日)向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管电话:0558-5110360,0558-5110771

电子邮箱:bznjzx@163.com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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