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利辛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5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会议精神,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更高水平保护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好利辛,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保障。现就2025年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工作目标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目标任务。城市细微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力争目标39微克/立方米,退出全省后10名,优良天数比率72.8%以上。西淝河、茨淮新河4个国考断面Ⅲ类及以上水体比例达标率和优良率均达到100%。主要支流水质稳中向好,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机制更加完善,有效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由“1+1+N”向“0+0+N”转变。按时完成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1.以“双碳”工作为引领,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持续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县工业园区、胡集煤电产业园、乡镇工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科学规划产业布局。清理整治县工业园区不符合产业规划的“厂中厂”、“散乱污”企业。协调推进县工业园区印染环评规划,严格落实印染污水处理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开区、县生态环境分局)
2.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高“亩均效益”,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消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划、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健全制度机制,实施排污权交易。(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开区、县生态环境分局)
3.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公转铁”“公转水”项目建设,提高铁运、水运能力。完成板集电厂“超净”排放改造,协调垃圾发电厂、生物质发电厂实施提标改造。按照规定要求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营运货车。严肃查处黑烟机动车上路行驶。(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
4.扎实推进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涂料、油漆、胶黏剂、清洗剂,基本实现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黏剂全面替代。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黏剂,除特别功能要求外的室外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1.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以城市网格化管理为抓手,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九查九做”,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城乡联防联治。开展“五边”秸秆、荒草、落叶、杂丛、垃圾清理,消除各类焚烧隐患。推进砖瓦窑场退出转型,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新增B级以上企业1家以上,发挥A级、B级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责任单位: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2.坚决打好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禁放攻坚战。严格落实《利辛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管控。加强烟花爆竹源头管控,县日杂果品公司、县土畜产品公司2个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建立进货、销售台账管理制度。每年11月底和次年3月底盘点库存。实行实名制批发销售,建立销售台账,禁止向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严格管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审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售卖烟花爆竹(大盘香)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市场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
3.坚决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开展建筑施工工地、餐饮油烟、黑烟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老旧柴油营运货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联网。大型食堂、酒店安装餐饮油烟在线监测。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老旧柴油营运货车、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清理整治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餐饮油烟净化设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严肃查处黑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市场局)
4.坚决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季臭氧污染,以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发、家具制造、木材加工、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一厂一策”治理,严禁不合格油品进入市场,整治不符合标准的加油站点。(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商务局、县市场局)
5.加强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城市保洁,全面推行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园广场机扫洗扫。加强养殖场等面源污染管理,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严格落实全年全时段秸秆禁烧火点防控,严禁焚烧秸秆、落叶荒草、杂丛、垃圾、工业废弃物等问题。加大散煤淘汰力度,实现生产经营领域散煤“清零”,严格管控不符合标准的散煤进入市场,基本实现居民生活散煤替代。(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开区、各乡镇)
6.加强“一站一策”精准防控。实施大气污染治理精准溯源,建立大气监测站点2公里内污染源排查整治台账清单,对突出问题制定“一事一策”整改方案,实行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坚持实行大气污染防治每月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办、整改、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经开区、城关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7.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生态补偿。依据乡镇监测站PM2.5每月浓度及改善情况,实施生态补偿,奖优罚劣。(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8.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制定《利辛县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定期督查调度,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打好地表水污染集中治理攻坚战。持续开展“沿河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治理”等9项行动。对沟河沿岸200米内村庄改厕实行应改尽改,全面排查整改沟河沿岸400米内养殖场。加快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城区沟河雨水口排污末端治理,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提高乡镇政府驻地污水主支管网、入户管网接入率,因地制宜整改低效运行村级污水处理站,推进农村小集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开区、各乡镇)
2.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加强城区水环境治理,排查整改雨污管网错接混接,建立管护机制,严厉打击向雨水管网倾倒生活污水、泔水等问题。加快推进车辙沟、中沟等污染治理,实施生态活水。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整改,建立台账清单,闭环销号。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6月底前基本完成省市下达289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力争全面完成国、省控清单内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立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机制,落实“一水一人”管护责任制,防止“反黑反臭”。(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
3.打好区域连片治理攻坚战。开展西淝河流域区域连片治理,对茨淮新河以南,西淝河南段涉及的阚疃镇、新张集乡、展沟镇、胡集镇、大李集镇5乡镇流域实行区域连片治理。实施清淤疏浚、水系连通、好水留住、生态活水。对片区内乡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沟河水体沿岸截污纳管、改厕,实行上下游、左右岸、大中沟、岸上岸下,水上水下、种植养殖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
4.打好养殖污染治理攻坚战。做好畜禽养殖布点规划,加强规模养殖场规范化建设,因地制宜关停整改不符合规划污染问题突出的养殖场。规范治污设施建设,规范养殖粪污处置,推行养殖粪污处置工业化。加快推进有机肥厂建设,抓好有机肥推广使用试点。严格落实养殖粪污还田消纳设施设备和与之相配套的农田规模,防止过量还田,严禁预留耕地不进行耕种仅用于粪污贮存消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
5.打好“清水廊道”治理保护攻坚战。实行西淝河、茨淮新河一、二级支流涵闸统一管控,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修复病害涵闸。制定国考断面“一段一策”治理管控方案,保障国考断面稳定达标。排查整改西淝河、茨淮新河岸坡种植、养殖,开展上下游跨区域联防联治。保障西淝河引江济淮“清水廊道”水质优良,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护,实施城乡供水地表水替代地下水。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严控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实施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清理田间地头废弃农药农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局)
2.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开展农用地重金属源头防治,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环境监管。健全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重点单位清单,强化执法监管,严禁危险废物非法向农村转移。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强化新污染物治理、白色污染物治理。推进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化处置,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局、县市场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
(五)深入打好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战
1.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强化西淝河、阚泽湿地建设管理。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督查,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保护力度,严格防控外来物种侵入。(责任单位: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2.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实施涉重金属、涉危化品污染防控,严厉打击跨境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开展突发生态环境问题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六)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
1.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对“散乱污”企业、黑臭水体、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沟河、集镇商户排水大户截污纳管、畜禽养殖、砖瓦窑厂、砂石料场、废品收购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总清单和分行业领域问题清单,实行闭环管理,逐个对账销号。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由“1+1+N”向“0+0+N”有效转变,做好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责任单位: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2.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对2017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省保护督察、长江(安徽)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市民主监督反馈等问题,全面开展“回头看”,确保改彻底、改到位、防止反弹。(责任单位: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3.持续开展“三整治一保障”。即整治餐饮油烟、整治噪音扰民、整治异味恶臭。全面排查治理餐饮饭店选址不科学,设施不配套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全面排查治理工业生产、商户加工、商业宣传等噪音扰民问题,全面排查治理露天焚烧异味、企业废弃异味、涉水异味、垃圾异味、养殖异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责任单位: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4.切实抓好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省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县5个类别、23项、35个问题,群众信访32件。实行每月督查调度,督促各牵头整改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整改“四项清单”,对照整改措施,每月通报整改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销号。(责任单位: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5.抓好五项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散乱污”企业、县工业园区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执法帮扶,建立问题台账清单,推动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警队、县经开区、各乡镇)
(七)加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
围绕西淝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大中沟治理、湿地建设保护、饮水安全等,积极谋划项目,加快EOD项目谋划,推进项目治污。加快实施中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西淝河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等项目。(责任单位: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职责。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考核。
(二)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六进”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完善工作机制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评考核细则,细化量化考评指标。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督查调度机制、约谈问责机制,督查通报机制。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地表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每月通报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每季度拍摄一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推动问题整改。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优先选拔任用。
(四)落实资金保障
整合涉农、涉水、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项目,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加强资金保障,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乡镇环保站建设,确保日常工作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设施、有经费、有车辆。
(五)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党建引领,在全县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宣传学习教育,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乡镇环保站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业务能力水平。完善对乡镇环保站的考评考核,实行每季度考核排名,纳入年终综合考评。继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利辛品牌。积极开拓创新,抓好典型示范,强化宣传引领,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争先创优。
附件:利辛县2025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行事历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3月9日
附件
利辛县2025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行事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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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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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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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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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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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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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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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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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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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禁放治理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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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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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暨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禁放推进会,制定印发《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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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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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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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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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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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部署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项任务”,每周督查,通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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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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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春节期间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禁放管控及餐饮油烟、室外烧烤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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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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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调度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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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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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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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畜禽养殖、县工业园区企业环境问题专项帮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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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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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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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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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迎接中央新一轮环保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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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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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印发西淝河南段流域区域连片治理方案,启动实施区域水生态环境连片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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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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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EOD项目编制方案招投标,谋划编制EOD项目和大气、水污染防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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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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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调度中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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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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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对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评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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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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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春季“清河”专项行动,清除水体污染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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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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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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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安排部署迎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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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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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餐饮油烟、异臭恶味、噪音扰民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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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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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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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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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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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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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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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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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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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西淝河南段区域水生态环境连片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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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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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调度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中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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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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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展沟镇苏沟等生态治理典型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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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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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开展秸秆禁烧火点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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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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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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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午季秸秆禁烧、火点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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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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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6·5”世界环境日,生态环境宣传“六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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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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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考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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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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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半年考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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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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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畜禽养殖粪污还田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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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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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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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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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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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西淝河、茨淮新河入河主干支流水质监测,做好汛期国控断面达标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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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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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沟河水体“清河”专项行动,清理秸秆、垃圾、杂物、浮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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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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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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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餐饮油烟、露天烧烤专项督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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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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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扬尘治理专项督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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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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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湿地保护专项督查,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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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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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8·15”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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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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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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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秋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火点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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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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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砖瓦窑厂、搅拌站专项督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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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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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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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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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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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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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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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秸秆禁烧、火点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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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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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畜禽养殖粪污还田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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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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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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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对照中央、省、市交办问题、县自排查问题和整改“四项清单”,督查调度问题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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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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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危废处置、土壤污染问题专项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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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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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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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秋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应对重污染天气减排,全面排查整治涉尘、涉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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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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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禁放集中督查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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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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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秋冬季“清荒”专项行动,清除禁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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