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医保局 > “双随机、一公开”
索引号: 11341623MB1533570y/202511-00002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利辛县医保中心处理医药机构及相关医保支付资格人员公示(六)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2 发布日期: 2025-11-12
索引号: 11341623MB1533570y/202511-00002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利辛县医保中心处理医药机构及相关医保支付资格人员公示(六)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2
发布日期: 2025-11-12
利辛县医保中心处理医药机构及相关医保支付资格人员公示(六)
发布时间:2025-11-12 14:50 信息来源: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医保中心处理医药机构及相关医保支付资格人员公示
序号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违规行为 处理依据 处理结果 处理文号 备注
1 利辛县建峰大药房二部 存在“先药后方”、“进销存管理混乱”等医保违规问题 《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2024版)》第七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 中止你店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2月10日),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
移交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约谈你店主要负责人。
利医保中心〔2025〕181号
2 利辛县福原大药房 存在“先药后方”、“进销存管理混乱”等医保违规问题 《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2024版)》第七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 中止你店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2月11日),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
移交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约谈你店主要负责人。
利医保中心〔2025〕182号
3 利辛县沈子刚大药房 非法渠道购进回流药、无法提供“随货同行单、购药发票” 《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第七项、第九项 解除利辛县沈子刚大药房医保协议(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违规问题移交县市场局. 利医保中心〔2025〕183号
4 利辛县城关镇黄桥社区卫生室 未按规定保管票据 《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第九项 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4917.3元,并处支付违规医保基金30%违约金10475.19元,合计45392.49元;约谈主要负责人;给予黄*峰医保支付资格记一分处理, 利医保中心〔2025〕184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