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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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7966610/202506-0005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通告
名称: 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7 发布日期: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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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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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7
发布日期: 2025-06-27
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6-27 16:54 信息来源: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徐晓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辛县占道经营状况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 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秩序,全面取缔出店经营,对城区重点路段出店经营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告知其规范经营的必要性,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户依法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2. 合理布局流动摊贩经营区域,定时段、限数量、严管理;加强对流动经营秩序的巡查,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确保依法经营。

3. 店铺门口设置台阶的水果店,一律不准占用台阶以下公共区域,店铺门口未设置台阶的水果店,货品摆放不超过商铺门口一米范围;所有电动车销售店铺一律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及人行道;原则上新车不得占用店铺门口规划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店铺不得占用人行道违规搭建或设置货架;店铺宣传喇叭不得噪音扰民。

回复类别:B 类

联系电话: 0558-8810270     联系人:郑俊来

 

                                                   2025年6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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