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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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426Q/202503-0001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其他
名称: 2025年利辛县家电、数码及家装厨卫产品“焕新”活动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20 发布日期: 2025-03-21
咨询机构: 利辛县商务局 咨询电话: 0558-8856466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426Q/202503-0001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其他
名称: 2025年利辛县家电、数码及家装厨卫产品“焕新”活动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20
发布日期: 2025-03-21
咨询机构: 利辛县商务局
咨询电话: 0558-8856466
有效性: 有效
2025年利辛县家电、数码及家装厨卫产品“焕新”活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21 16:56 信息来源:利辛县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安徽省家电、数码及家装厨卫产品“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皖商流通〔2025〕23号)等文件通知,为切实做好家电、数码及家装厨卫产品焕新政策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月23日至12月31日。活动开始前将向社会发布公告,具体发放安排以县商务局公告为准。

二、补贴对象、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个人消费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家电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冷藏柜)、洗衣机(含洗干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投影仪)、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微波炉12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数码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给予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家装厨卫(智能家居)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具有国家标准零售商品条码的淋浴器、浴霸、浴室柜、浴缸、电视柜茶几、餐桌、学习桌、灯具、智能门锁、智能晾衣架、智能窗帘、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沙发16类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三、补贴申领流程和要求

(一)实名认证及资格核验:消费者须下载银联“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银联实体卡,通过云闪付APP进入“以旧换新”专区,进行线上实名认证,同步通过国家平台完成资格核验。

(二)领取补贴:资格核验后,消费者在云闪付APP领券页面按需求领取12类家电产品补贴券,每类产品含一级能效和二级能效补贴券各一张,一次限领一张。活动补贴券有效期为2个自然日(含获券当日),每人每类家电补贴券最多可领取3次,过期或退货均占用补贴名额,回收的补贴券金额用于后续投放。

(三)立享补贴及以旧换新:消费者领券后,在参与活动企业购买政策适用商品时,订单支付环节可按销售价格享受对应比例立减补贴,每类家电产品券包仅支持核销一次。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鼓励消费者以旧换新,老家电折旧价格可直接在购买新机时抵扣。商户须提供旧家电上门回收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参与商户结合实际确定。

四、企业参与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从事本细则适用补贴产品销售、在亳州市内具有实体门店的商户。家电、数码及家装厨卫产品类产品大卖场管理公司(如有上级法人企业,须经其同意)可组织卖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商户统一报名,并承诺对场内商户经营行为负责。

(二)能够提供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上门收旧等综合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三)具备补贴资金垫付能力,愿意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

(五)有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能按要求提供补贴实施期间相关台账资料。

(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承诺按补贴政策要求及时上传资料,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增设附加条件,通过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规范处置回收的废旧家电、数码及家装厨卫产品等产品。

(八)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承诺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虚标价格、变相涨价,不销售假货、以次充好,不强制捆绑、搭售等,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及后果。

(九)承诺活动期间按商务部门要求制作和张贴宣传资料、参与商品标价牌,标明政府补贴优惠等信息;按要求提供活动期间产品销售及以旧换新情况。

(十)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本次补贴规则,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五、活动实施步骤

(一)征集活动参与企业。县商务局通过官网发布征集商家公告,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县商务局联合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委对企业申报资料审核后上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复审,通过的企业名录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告。

(二)企业培训和设备安装。服务平台机构组织活动参与企业安装活动设备,录入补贴活动商品目录,并对企业开展业务培训。

(三)参与企业结算。消费者购买活动商品时,补贴资金由参与核销商户先行垫付。参与企业根据第三方审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资金审核。县商务局聘请第三方定期审核企业上传信息,形成资金审核报告;联合县税务局、市场局、县财政局不定期抽查,核查家电销售企业资质、交易发票、云闪付小票、进销存台账等;将参与商家和价格异常情况移送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商户销售补贴产品的能效和水效标准、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进行审核,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五)资金拨付。县商务局根据第三方审核报告,联合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市场局将资金审核报告上报市商务局审核。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审核后分批次将资金拨付至各县,由各县拨付至企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商务局成立家电、数码及家装厨卫产品焕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征集活动参与企业,协调服务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审核拨付、清算和绩效评价。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活动,加强对参与企业监管,及时审核、拨付补贴资金。

(二)依法合规经营。活动参与企业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禁内部作弊、内外勾结、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以及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按照 “有进有出” 原则,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取消参与资格,追回财政补贴资金,向全社会公告,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三)严格资金监管。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高效使用,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

(四)广泛宣传推广。各相关部门及参与企业要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让消费者及时了解政策、积极参与活动。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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