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农业农村局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1623MB18926968/202506-0003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名称: 关于县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6号县人大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18 发布日期: 2025-06-19
索引号: 11341623MB18926968/202506-0003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名称: 关于县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6号县人大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18
发布日期: 2025-06-19
关于县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6号县人大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6-19 11:11 信息来源: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县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6号县人大建议答复的函

 

李雷电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张村镇四里何民族村屠宰场规划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2年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要求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与养殖场、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之间保持必要的距离。4月30日,县畜牧中心副主任胡敬强、环保局朱琳和张村镇党委副书记王晨煜见面协调相关事宜,张村镇土地所负责人表示张村镇四里何民族村没有合适地块建设屠宰场。

畜禽屠宰加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目前除生猪已实行定点屠宰,牛羊等畜禽均未实行定点屠宰。县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

一是加强部门工作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规范执法、严厉打击屠宰环节各类违法行为,协调解决好屠宰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动物检疫和屠宰监管措施,落实动物运输指定通道制度,重点打击逃避检疫、违法出具检疫票证、违规调运畜禽、虚假备案登记等行为。持续推动养殖场户备案和防疫信息登记,督促指导养殖场户按规定申报检疫,严格按规程实施产地检疫,强化资料审核查验、临床健康检查等关键检疫环节。三是全面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加大牲畜交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巡查力度,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紧急免疫等工作,对检出阳性的,按规定扑杀病畜或阳性畜。四是进一步督促屠宰点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搞好企业生产车间卫生,建立“瘦肉精”自检机制,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牛屠宰。

 

 

办复类别:B 类

联系电话:18133307699       联系人:胡敬强

 

2025年6月19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