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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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98775401G/202510-00157 组配分类: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类案件行政处罚基本信息公示(阚疃所2025102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27 发布日期: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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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类案件行政处罚基本信息公示(阚疃所2025102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27
发布日期: 2025-10-27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类案件行政处罚基本信息公示(阚疃所20251027)
发布时间:2025-10-27 11:05 信息来源: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类案件行政处罚基本信息公示(阚疃所20251027)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1 利辛县阚疃镇新河行政村卫生室 利辛县阚疃镇新河行政村卫生室使用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案 2025年8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利辛县阚疃镇新河行政村卫生室进行检查,在其资料室档案柜最上层发现一盒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生产企业: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津食药监械生产许20110346号,产品注册证号:津械注准20152410009,产品标准:YZB/津1651-2015,产品规格/型号:28G/Ⅰ型,生产批号:190553.生产日期:2019.06,使用期限:2024.05。且当事人无法提供使用的医疗器械的供货商资质、增值税普通发票、随货同行单。 1.警告;2.罚款3000元;3.没收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诺采sinodraw®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生产企业: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津食药监械生产许20110346号,产品注册证号:津械注准20152410009,产品标准:YZB/津1651-2015,产品规格/型号:28G/Ⅰ型,生产批号:190553.生产日期:2019.06,使用期限:2024.05)。 参照《安徽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条、第八条、第十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4 利市监处罚〔2025〕865号 请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到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后,再到相关银行缴清上述款项。逾期不缴纳者,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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