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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广益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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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失效的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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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于2022年09月03日办理《营业执照》在利辛县城关镇利达财富广场南门西侧26号从事药品零售、医疗器械销售。当事人于2023年7月11日从太和县欧纯莱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南昌市凯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凯旋”一次性使用自粘无菌敷贴10盒,100片/盒,型号:C型(输液贴);规格:7cm×3.5cm;注册证编号:赣械注准20162140170;产品技术要求编号:赣械注准20162140170;生产许可证编号:赣食药监械生产许20160131号;生产批号:20220302;生产日期:2022年3月2日;失效日期:2025年3月1日。进价3元/盒,进货额:30元。上述“凯旋”一次性使用自粘无菌敷贴购进后在有效期内销售了8盒,售价4元/盒,销售额32元,盈利8元。剩余2盒“凯旋”一次性使用自粘无菌敷贴超过失效日期后摆放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没有及时清理,于2025年7月10日被我局查获,没有进行销售。上述“凯旋”一次性使用自粘无菌敷贴货值8元,当事人购进上述医疗器械时索要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销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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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凯旋”一次性使用自粘无菌敷贴2盒;
2.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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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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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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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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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市监处罚(2025)9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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