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2024年财政决算分析及说明
一、2024年全县财政决算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
1.公共财政收入
(1)县本级收入。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8915万元,同比增长6.1%,增收12590万元。
从分部门情况看:税务部门收入108579万元,同比减收25069万元,下降18.76%;财政部门收入110336万元,同比增加37659万元,增长51.82%。
从收入分类看:税收收入103386万元,同比减收24805万元,下降19.35%。非税收入完成115529万元,同比增加37395万元,增长47.86%。
税收减收原因:一是政策性因素抬高基数。2022年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款集中于2023年入库,抬高基数约4375万元。二是重点企业阶段性减收。2024年中煤新集利辛矿业有限公司因围煤减产入库税收收入25568万元,同比下降28.3%;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受二期工程建设,进项税抵扣政策性影响入库税收收入16372万元,同比下降39.6%。三是经济因素导致行业性减收。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对税收影响较大,2024年房地产业入库税收收入41605万元,同比下降30.3%,其中,土地增值税同比减收4078万元,下降57.3%;契税同比减收1531万元,下降9.5%,两大税种均为100%地方级税收,合计减收5609万元,拉低全县税收收入增速2.3个百分点。金融业因利率下调及业务收入下滑,税收收入同比下降10.2%。四是一次性税源因素影响。2023年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补缴耕地占用税1.1亿元,2024年该项税收无补缴,直接拉低全县税收收入增速4.6个百分点。
非税收入增长原因:一是国有资源(资产)使用收入87812万元,同比增长96%,增收43005万元,弥补了税收收入短收。从历史数据看,2020年-2024年我县国有资源(资产)使用收入依次为14411万元、16554万元、44039万元、44807万元和87812万元,成为拉动增长的主力因素,也说明我县财政收入后劲不足,可持续性不强。二是罚没收入完成9185万元,同比增长126%,增收5112万元,主要是审计部门对医疗行业阳光返点处罚3174万元,教育部门对社会办学机构违规招生罚没650万元,该因素具有偶然性,上下年度不可比。
(2)上级税收返还与补助。2024年1-12月份,省财政累计下达我县公共财政预算转移支付补助531655万元,同比减少207万元,下降0.04%。其中:一是返还性补助25264万元,与上年持平。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65909万元,同比减少14239万元,下降3.0%,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加1585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加20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962万元,但结算补助减少7797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3458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3101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11228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1908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0482万元,增加14032万元,主要增加项目和金额包括节能环保项目6864万元、农林水项目5531万元、住房保障项目5631万元。
2.公共财政支出。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9170万元,同比增长0.7%,增加支出4752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以及交通运输支出增加。
按功能科目分类,增加较多的支出项目包括: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281万元,同比增长6.8%,增加11656万元。主要增减项目和金额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增加15294万元、社会福利增加297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2906万元。二是交通运输支出43030万元,同比增长31.9%,增加10414万元,主要是公路水路运输增加。三是公共安全支出24189万元,同比增长22.4%,增加4421万元,主要是公安支出增加。
减少较多的主要有:一是农林水支出119394万元,同比下降18.1%,减少26337万元,主要是上年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基数较大。二是住房保障支出21751万元,同比下降9.1%,减少2183万元,主要是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支出较大。三是卫生健康支出48106万元,同比下降3.1%,减少15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较大。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98786万元,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16152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9853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832万元。二是债务转贷收入390114万元,其中包括国有土地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850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131100万元,其他专项债券收入141477万元。三是上级专项补助13929万元。四是其他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33222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的其他资金28706万元,其他调入资金451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928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391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832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30000万元,其他专项债券支出1311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2286万元。
(三)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2024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3488万元,支出50337万元。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入5000万元.调入公共预算支出。
(五)本级政府新增债务限额与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2024年,省厅下达我县债务限额184.5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1.48亿元,专项债务133.08亿元),较2023年新增限额29.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8.54亿元)。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180.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1.17亿元,专项债务129.04亿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全县“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377.66万元,同比下降8.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121.73万元,同比下降9.7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3.57万元,同比下降3.35%。公务用车购置费122.36万元,同比下降40.37%。培训费支出188.72万元,下降25.26%。会议费支出106.91万元,与2023年基本持平。
二、2024年主要财政工作
(一)咬定年初目标,奋力实现增收
一是完善增收机制。面对税收收入持续下滑的不利局面,牢固树立“一家人”思想,着力调动乡镇和部门两个层面的积极性,建立乡镇促增收激励约束机制和各涉税部门的护税协税机制,积极挖潜增收。二是夯实部门责任。全面梳理比对近3年历史数据,认真查找征管薄弱点,夯实部门主体责任,确保应收尽收。三是着力加大资产处置变现力度,入库师达学校资产转让收入20495万元、风电指标转让收入12000万元,实现了以非税增长补税收短缺。
(二)筑牢“三保”底线,确保平稳有序
2024年,继续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县支出规模继续保持适度增长,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9亿元,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其中,民生支出62.1亿元,占总支出的84%。从主要项目看,教育支出20.1亿元,社会保障支出18.4亿元,农林水支出11.9亿元,卫生健康支出4.8亿元,交通运输支出4.3亿元,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三)切实抓好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
县政府坚持一月一调度,深入分析问题和困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增加综合财力,切实化解存量,有序控制增量,严格规范债务管理。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县综合债务率237.48%,较好完成了债务率控制要求。立足化解存量债务,千方百计安排预算资金,积极主动申报再融资置换资金,结合实际核销核,全年累计化解存量债务超额完成序时进度任务。高度重视抢抓政策机遇,立足促进发展,扎实做好债务资金申报和管理使用,全年共获批新增专项债项目8个,资金额度11.42亿元,有力支持了棚户区改造、预制菜产业园、城乡供水一体化、双创产业园、高速铁路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
(四)发挥金融支撑作用,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2024年,全县存款余额744.38亿元,当年新增51.44亿元,同比增长6.71%,增幅位居全市三县一区第2位。全县贷款余额595.87亿元,当年新增42.57亿元,同比增长7.69%,增幅位于全市三县一区第3位。新型政银担业务余额13亿元,清收担保代偿资金9628.12万元。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不良率1.66%,其中:农商银行贷款不良率3.41%,均处可控低风险范围。伯希和公司完成第二轮股权融资,融资金额2.88亿元,计划2025年年底申报上市备案,并申请港交所上市。翰联色纺公司加快推进“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工作,计划2025年下半年向北交所申报备案,2026年实现北交所挂牌。
(五)深化国企改革,盘活资产资源
一是印发2023-2025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有序推进改革。二是落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制度,督促县属各国企编制2024年国资经营预算。三是印发2024年县属企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建立考核机制。四是完善重大项目报告制度,着力增强国企核心功能、提高竞争力。五是摸清资产底数,有效盘活利用。印发《工作方案》,进行了全面摸排,摸清情况,盘活利用了师大学校、县疾控中心大楼、爱心幼儿园、文州花园门面房和农贸市场等资产。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财政运行中还面临不少问题与挑战,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和土地收入大幅下滑,财力不足;刚性支出增长过快,增人增资需求旺盛,收支平衡困难;还本付息压力大,政府支出责任履行能力低,风险防控任务艰巨。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5年财政工作安排
(一)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将习惯过紧日子作为财政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把牢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关口,扎好管理制度的“铁笼子”,打好预算统筹的“铁算盘”,当好为民理财的 “铁公鸡”,不该开支、不必开支的一律不开支。严控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管理,鼓励采取线上方式开展公务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差旅、论坛、展会等活动,加强地点相同、对象重叠、内容相近等公务活动整合。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强化与存量资产的统筹,预算执行中可从政府公物仓调剂的资产一律不得新购。严格执行会议差旅等费用开支标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将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各部门围绕中央、省、市、县确定的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变化、政府支出责任、财政事权范围、政策资金绩效等,动态调整和完善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严格落实支出预算排序机制,严格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确定的支出、部门必须开展的一般事业发展和其他支出顺序安排预算。
(三)持续开展政策资金统筹整合。落实支出政策清理任务,继续按照“谁出台、谁清理”的原则,常态化清理无效、低效和重复政策,相关资金应及时清理退出。加强新出台政策评估论证,通过优化“存量”挤出“增量”,做好新老政策衔接。推进跨部门支出政策统筹整合,对同一领域、同一方向的支出政策,从预算编制源头进行整合,以财政资金整合推动跨部门工作协同。树牢“先谋事、再排钱”理念,坚持“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新出增支政策,不新开支出“口子”,确需出台的,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支出,当年必须安排的,优先通过部门预算调剂解决。
(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衔接。加大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部门和单位非财政拨款收入能够满足需要时,不得申请财政拨款支出。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依规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对连续结转规模较大的,减少当年预算安排。完善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预算安排统筹使用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形成支出合力。
(五)不断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严格控制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对竞争性领域、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项目,原则上通过贴息、担保等市场化手段支持,严格控制无偿补助、直接补助等传统资金使用方式在财政支出中的占比。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引导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金融资源提供持续性、普惠性的资金,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
(六)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合理保障部门履职需要。逐步探索建立适应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反映现阶段合理需求、符合地方财力水平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强化支出标准运用,将已有的项目支出标准,维护进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服务预算编制需要。
(七)健全预算安排约束机制。完善年度预算安排与人大审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发现问题及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等挂钩机制。加强各类监督成果运用,对在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监督检查中查实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项目,以及预算执行率偏低、实施效果不明显的项目,根据情况依规核减直至取消预算。
(八)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按要求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探索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成本意识贯穿于预算管理各环节,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对公共产品和服务实施全成本管理,以同等产出和效益情况下实现成本最小化为目标,科学测算、全面衡量各方投入成本,确定相对高质量、低成本的项目效益水平,科学测算财政资金投入规模,推进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