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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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7966610/202507-00049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通告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20 发布日期: 202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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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通告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20
发布日期: 2025-07-20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7-20 17:03 信息来源: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丁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厕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2月起,我县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项目,城区保洁工作由利辛侨盈城市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城区公厕全部移交给侨盈公司纳入到日常保洁范围,按照《利辛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要求侨盈公司为每个公厕配备专、兼职保洁员开展日常保洁。我局结合《利辛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将公厕保洁情况纳入到对环卫服务企业保洁成效的日常考核中,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对环卫服务企业的服务费支付中。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合理规划建设城区公厕,在合适位置新建一批公厕,以满足市民如厕需求。对部分设施老化的公厕进行更新改造,提升公厕内外部环境水平。

(二)要求环卫服务企业对现有公厕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保洁标准开展日常保洁,并将新建公厕及时移交给环卫服务企业纳入保洁范围。

(三)加强对公厕保洁情况的监管。县环卫服务中心各监察中队要结合对环卫服务企业保洁成效的日常考核,对公厕保洁、设施设备完好等情况开展日常监管。同时要求环卫服务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公厕保洁标准,定期对公共厕所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常年全天开放和正常使用,提高人民群众的如厕满意度,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欢迎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多提意见、建议,以便改进我们的工作。

办复类别: A 类

联系电话:0558-8816336        联系人:李玉勇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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