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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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7966610/202507-0004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通告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0120(3-1)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08 发布日期: 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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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通告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0120(3-1)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08
发布日期: 2025-07-08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0120(3-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7-08 17:01 信息来源: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孙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文明骑行,规范停车。在市民骑行扫码支付界面、骑行小程序和车身显眼处设置文明出行宣传语音和标语。利用每周五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文明骑行宣传,引导市民规范停车,及时整理乱停乱放车辆。针对新能源、机电、启明、卓创技工等学校学生骑行量较多现象,待秋季开学将联合公安交管大队、义警等部门深入校园开展文明骑行宣传。

2.已摸排汇总我县城区共享单车停车点位,根据县城交通出行情况,指导三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合理划分点位,动态调整、按需设置,同时精确停车点电子围栏,确保共享单车电子围栏与实际停车区域相重合。要求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加大日常巡查整改力度,对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及时整理拖移。

3.进行共享单车运营规模调研,确定投放单车总体规模。利辛县城市管理局通过招投标确定评估机构,编制利辛县共享电单车运营规模调研报告。通过利辛县及周边县区情况调查分析,调研报告建议利辛县城区投放总体规模为5600~6500辆。目前,利辛县城区内共有三家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分别为青桔、哈啰和美团,电单车投放量共计为6000辆。采用第三方平台有效监管规范共享电单车数量。通过将单车二编码录入平台系统,日常监管人员扫描车辆二维码确认是否为系统内车辆,对多余车辆进行拖移暂扣,并根据情节严重对相关共享单车运营公司进行相应处罚,避免超投现象。

 

 

办复类别: A 类

联系电话: 0558-8817221        联系人:王浩宇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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