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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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7966610/202507-0004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通告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20(3-2)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20 发布日期: 202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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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通告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20(3-2)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20
发布日期: 2025-07-20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20(3-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7-20 16:56 信息来源: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继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共享单车‘政企结合、规范运营’”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利辛县城市管理局认真研究相关规定,探讨政企合作可行性,通过学习研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共享单车行业暂无法采取特许经营及招标方式确定运营企业,不得违规收费或设置准入障碍。经调研,我县目前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均采取联营方式运营,即青桔、美团、哈啰三家品牌公司总部提供运营车辆,我县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负责当地车辆日常调度、维修、换电等。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国资国企改革任务,积极推动县城投集团和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通过市场化行为进行合作商谈。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电话: 0558-8817221      联系人:王浩宇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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