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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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98775401G/202508-00041 组配分类: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类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永兴所2025080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04 发布日期: 2025-08-04
索引号: 11341623098775401G/202508-00041
组配分类: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类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永兴所2025080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04
发布日期: 2025-08-04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类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永兴所20250804)
发布时间:2025-08-04 10:15 信息来源: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1 利辛县永兴镇谭铺行政村卫生室 购进医疗器械时未按规定履行查验义务 当事人于2024年7月1日办理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利辛县永兴镇谭铺村从事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医疗服务。当事人于2025年1月10日从永兴镇卫生院购进5袋山东朱氏药业集团生产的“东贝医疗”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供从业人员使用。其进价每袋1.5元,货值是7.5元。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使用“东贝医疗”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这种医疗器械后,责令当事人提供供货商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时,当事人供述其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资质和医疗器械合格证明文件。 1.警告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8/1 利市监处罚〔2025573 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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