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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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6000/202507-00010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政策文件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亳州市利辛县加强规划引领逐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24 发布日期: 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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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政策文件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亳州市利辛县加强规划引领逐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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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亳州市利辛县加强规划引领逐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
发布时间:2025-07-24 14:36 信息来源:利辛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政策文件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亳州市利辛县加强规划引领逐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

解读人:李勇

联系电话:0558-8812379

2025年是利辛建县6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截止2024年末,利辛县汽车保有量约14.3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5596辆,新能源汽车占比为3.9%。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约26.7%,预测至2027年末利辛县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15000辆左右。现有充电设施共计541个充电桩,其中快充286个,桩车比1:17,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已经不足以满足利辛县日益增长的新能源车辆。公共充电桩数量较少且分布不均匀、充电设施管理利用水平不高、充电服务水平低、部分社会公用充电桩电费停车费偏高、充电设施利用率总体不高等矛盾仍需进一步解决。

结合实际情况,利辛县加大规划引领,推动县域范围内充电桩配套建设,更好服务新能源电动车充换电需求,有效缓解新能源汽车的找桩难、充电难问题,避免公共充电设施的无序竞争,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重点地区公共充电服务能力,增强社会对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信心和意愿;补强公共充电网络覆盖范围,增强公共充电设施的普惠服务。

一、公共充电设施规划总体布局

1、服务半径合理化、利辛县区半径1.5公里,乡镇服务半径为3公里。

2、安全便捷性。充电设施选址尽量选择交通顺畅、城市道路便捷、可达性好的区域;并与交通密度和充电需求的分布一致。

3、集约节约性。社会公用充电设施应充分结合社会公共停车场、桥下空间、交通枢纽及文体场馆、商业综合体等配建停车场配置。专用充电设施应考虑其服务对象具有定区定线的运行特点,主要结合规划所确定的环卫基地、公交首末站等建设。

4、可操作性。公用充电设施选址应考虑场地产权方的建设意愿。优先选择产权明晰,权属协调简单,便于实施的区域。

5、供电可靠性。充电设施选址应结合所在区域输配电网的供应能力,在满足电网规划的基础上,保证电网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

6、规划协调性。充电设施选址应与用地、交通、电力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二、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目标任务

充分考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服务范围和设施利用率等因素,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总要求。至2027年,完成城市地区重要交通枢纽站、商业综合体、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场所的公共充电设施布局。县城建成区充电服务半径不超过2公里;农村地区构建公共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半小时充电圈。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所有新建的充电站均向全社会开放,可用率不低于99%;所有新建充电桩额定功率不低于120kW。

三、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绩效目标

2027年,利辛县新建直流充电桩315台、充电站86座、充换电站1座,其中,大型液冷充电桩10个、V2G充电桩10台、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5座。每座充电站面相全社会开放,并提供不低于6年运营服务保障。原则上每个镇不少于1座公共直流快充站。实现中心城区充电设施服务圈不高于2km,乡镇充换电站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基础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有效覆盖。充电桩功率利用率达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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