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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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5147/202502-00076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发布机构: 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转载】【利辛发布】燃放烟花爆竹,多起意外发生!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28 发布日期: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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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发布机构: 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转载】【利辛发布】燃放烟花爆竹,多起意外发生!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28
发布日期: 2025-02-28
【转载】【利辛发布】燃放烟花爆竹,多起意外发生!
发布时间:2025-02-28 10:08 信息来源: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因燃放烟花爆竹
导致的意外事件时有发生
让人不禁心疼、惋惜

↓↓↓

01

据媒体报道
湖南长沙
37岁的曹先生
点燃烟花后刚离开三五步
突然被烟花冲击眼球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眼科主治医生介绍
可以看到晶体里面有明显脱位
玻璃体里有很多积血
需要进行眼球摘除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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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1月30日

四川内江市资中县

一名男孩

将鞭炮扔入化粪池中

不慎引发化粪池井沼气爆炸


四周车辆被掀翻

路面被炸塌

现场多辆汽车受损

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图片

03

1月11日

江苏常州一小区A凉亭起火

凉亭内塑料座椅及茶几被点燃

所幸在火灾初起阶段

就被小区保安及时发现并扑灭

经过调阅监控发现

事故原因为三名小朋友

在塑料茶几上燃放烟花

不慎引发火灾


图片

元宵佳节将至

再次提醒大家

烟花易逝,安全更可贵

这件事千万别忘

↓↓↓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规定
一定要遵守!
禁放区内全时段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运输、燃放不当,都可能引发安全事故。为持续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利辛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16日发布了《利辛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通告》,通告规定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请广大居民积极关注自身安全,发现身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从严查处、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链接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运输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利辛公安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
请自觉遵守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
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文明绿色过节
(部分素材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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