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举行《利辛天懿府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公告
为保障相关权益人对城乡规划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在近期组织召开“利辛天懿府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听证会时间:2025年7月8日下午3点(暂定)
二、听证会地点
听证会地点:利辛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由
(一)、8#、11#、12#、17#、18#、22#、23#共七栋高层住宅,户型按照亳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4年修订)版优化提升。
1、8#户型面积由原报规方案120㎡+107㎡+107㎡+120㎡调整为116㎡+111㎡+111㎡+116㎡
2、11#、17#、22#、23#户型面积由原报规方案120㎡+107㎡+107㎡+120㎡调整为114㎡+101㎡+101㎡+114㎡
3、12#18#户型面积有原报规方案120㎡+101㎡+101㎡+120㎡调整为132㎡+105㎡+105㎡+140㎡
(二)、8#、11#、12#、17#、18#、22#、23#共七栋高层住宅外立面由原报规方案中式风格调整为现代公建化风格。
1、将原报规方案外立面米黄色真石漆、棕色真石漆和深咖色真石漆调整为部分米白色铝板、米白色真石漆、钛金色真石漆和灰色真石漆;
2、将原报规方案屋顶中式土建挑檐调整为米白色铝板和钛金色方通铝管;
3、将原报规方案阳台铁艺栏杆调整为浅蓝色玻璃栏板;
4、将原报规方案外立面太阳能和分体式空调调整为空气源和中央空调布置在北侧;
5、将原报规方案8#、11#、12#、17#、18#、22#、23#七栋住宅由2.9M层高调整为3.0M层高。
(三)、S2#、S3#商业配套外立面根据住宅外立面风格调整,由原报规方案中式风格调整为现代风格。
1、将原报规方案商业外立面米黄色石材、深咖色真石漆调整为米白色石材和灰色真石漆;
2、将原报规方案大门米黄色石材和深咖色铝板调整为米白色石材、钛金色铝板和钛金色方通铝管;
3、S2#、S3#商业平面根据住宅位置及平面剪力墙布置相应调整,配套用房面积不减少。
4、物业管理用房由分散布置(18#住宅二层和22#住宅二层)调整为集中布置在28#一层,一层增加物业前台,物业面积不减少。同时28#由原来的二层调整为三层。
(四)、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配比按照原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配建,充电桩车位按照最新通则住宅机动车不少于30%,商业不少于20%非机动车不少于50%要求配建;
1、调整后方案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925辆,其中充电桩机动车停车位530辆;
2、调整后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1875辆,其中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544辆。
3、地库提升装修品质及地下室电梯厅升级为地下室入户门厅。
四、听证会参会单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发展中心等。
五、听证参加人(业主)条件
1、报名条件。报名听证代表需满足下列条件:
利辛县天懿府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小区业主(利害关系人),年满18周岁公民。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28日至2025年7月7日
3、报名方式:申请参加听证人员可以通过现场报名或网络邮箱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报名。持个人身份证件及购房合同,可至利辛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三楼或天懿府营销中心登记报名,并填写《听证报名表》(见附件)。
(2)报名邮箱。将个人身份证件、购房合同及《听证报名表》发送至lxxcxghfwzx@163.com。
六、听证代表名额和产生方式
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代表通过现场、邮箱自愿报名以及邀请参加等方式产生。
七、其他事项
1、该听证会可根据情况进行推迟或取消。
2、请参会人员配合做好会场的人员登记、秩序维护等工作。
本公告同时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项目售楼处公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
1、利辛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郑明智 8820310
2、利辛县锦绣中振置业有限公司 朱少华 15385216555
联系地址:
1、利辛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人民路粮油商厦南侧老工商局院内)
2、天懿府营销中心(淝河路与长春路交口西北侧)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