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利辛县委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利辛县深化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对展沟镇苏湾村、江集镇江老家社区、西潘楼镇张集村、王人镇四里村、城关镇富康村等5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回头看”。
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开展专项巡察。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医保基金管理开展专项巡察。
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开展专项巡察。
二、巡察时间
2025年6月20日至7月25日。
三、巡察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监督定位,聚焦行业系统突出问题,紧盯民生痛点难点,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等6个领域突出问题及其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同时,将省委部署开展的“违规吃喝问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存在差距问题”等5个专项整治、市委部署开展的“不习惯‘过紧日子’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内容,以及其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专项巡察监督重点。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和“码上巡察”网络平台,受理群众来信来电。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
1.联系信箱:复兴东路绿色中学东侧利辛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门前(巡察组驻地);淝河大道与高新路交叉口县人社局办公大楼门前(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所在地);建设中路武装部北侧50米县农业经营管理综合服务总站办公地门前;展沟镇苏湾村、江集镇江老家社区、西潘楼镇张集村、王人镇四里村、城关镇富康村等5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前。
2.电子邮箱:lxxwxcz1@126.com。
3.举报电话:19965983373。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
1.联系信箱:复兴东路绿色中学东侧利辛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门前(巡察组驻地);淝河大道与高新路交叉口县人社局办公大楼门前;光明大道东侧双拥路县民政局办公地门前;淝河大道南段西侧县卫健委办公地门前。
2.电子邮箱:lxxwxcz2@126.com。
3.举报电话:19965907739。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
1.联系信箱:复兴东路绿色中学东侧利辛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门前(巡察组驻地);环翠西路与高新路交叉口西南方向财经大厦门前(县医保局办公所在地)。
2.电子邮箱:lxxwxcz3@126.com。
3.举报电话:19965930975。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
1.联系信箱:复兴东路绿色中学东侧利辛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门前(巡察组驻地);淝河大道与高新路交叉口县人社局办公大楼门前(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所在地);滨河路395号(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办公所在地);前进中路黄淮办小区南门(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办公所在地)。
2.电子邮箱:lxxwxcz4@126.com。
3.举报电话:19956700305。
利辛“码上巡察”网络平台
接听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18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利辛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收起
实景利辛
智能问答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