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亳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亳农绿函〔2025〕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县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现对承担此项任务的检测机构进行公开询价。具体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利辛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
(二)实施时间:2025年11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抽检检测任务,出具检测报告,完成审计要求。
(三)检测数量:600个样品以上。
(四)项目预算:192000元。
(五)抽检种类:瓜果蔬菜产品、畜禽肉蛋产品和水产品等农产品。(具体品种和数量需根据农业农村局需求进行)
(六)抽样方法:蔬菜、水果和食用菌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2004)执行,每个样品不少于3000克。干竹荪抽取样品量不少于600g(等分三份),分装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分装的样品盛装于被抽样单位用于销售的包装或清洁卫生的容器中。畜禽产品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 1897-2010)执行,鸡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鸡蛋每个样品不少于10枚(从鸡场产蛋架抽样);水产品按《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2014)执行,鱼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均须现场制样,样品要充分混匀(干竹荪除外)等分三份,每份样品不得少于200g。
(七)检测参数:
1.种植业产品
(1)芹菜。禁用农药:三唑磷、毒死蜱、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涕灭威、灭多威、克百威、氟虫腈、乐果、内吸磷、久效磷、水胺硫磷、乙酰甲胺磷、氯唑磷;常规农药:阿维菌素、辛硫磷、百菌 清、啶虫脒、氯氟氰菊酯、甲萘威、噻虫嗪、噻虫胺。
(2)豇豆。禁限用农药:克百威、三唑磷、甲拌磷、氧乐果、灭多威、甲基异柳磷、甲胺磷、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氟虫腈、毒死蜱;常规农药: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噻虫胺、啶虫脒、阿维菌素、氯虫苯甲酰胺、氯氟氰菊酯、倍硫磷。
(3)水果。禁限用农药:克百威、甲胺磷、甲拌磷、氧乐果、灭多威、甲基异柳磷、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氟虫腈;常规农药:吡唑醚菌酯、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多菌灵、吡虫啉、咪鲜胺、毒死蜱、戊唑醇、噻虫嗪、噻虫胺、三唑磷、除虫脲、腈苯唑,葡萄另增加氯吡脲、噻苯隆,猕猴桃另增加噻苯隆。
(4)其他种植业产品监督抽查。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涕灭威、灭多威、克百威、氟虫腈、乐果、内吸磷、久效磷、水胺硫磷、乙酰甲胺磷、氯唑磷、毒死蜱、三唑磷。
2.畜禽产品
家畜类: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氯霉素;四环素类(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多西环素)、磺胺类(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恶唑、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喹恶啉),牛肉中加测地塞米松、倍他米松。禽肉:硝基呋喃类(包括代谢物 AOZ、AMOZ、AHD、SEM)、氯霉素、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甲氧苄啶、金刚烷胺、氟苯尼考(含氟苯尼考胺)。禽蛋: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氟苯尼考(含氟苯尼考胺)、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甲硝唑、地美硝唑、多西环素、氯霉素。
3.水产品
养殖过程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包括代谢物AOZ、AMOZ、AHD、SEM)、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地西泮。已出塘上市产品: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异恶唑(磺胺二甲异恶唑)、磺胺甲基异恶唑(磺胺甲恶唑)、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甲氧苄啶。
具体检测参数需根据农业农村局需求进行。
(八)判定依据和原则:
各类产品的检测、判定,详细操作方法见《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农质管函〔2025〕40号)。蔬菜和水果按照《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2004)执行,畜禽产品按照《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 1897-2010)执行,水产品 按照《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2014)执行。
(九)检测结果报送。承检单位应当自收到样品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测结果要“随检随报 ”,检测不合格的样品,承检单位需在确认后 24小时内将检测结果报送我局,并通过省智慧监管平台及时上传检测数据和电子检测报告。
(十)监测报告要求
1.监测结果总体概况。
2.监测基本情况。包括监测城市、监测环节、监测种类、样品数量、监测项目等。
3.监测结果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4.对策、措施和建议。
(十一)监测参数和区域要求
1.单个样品抽检参数不得少于6个。
2.检测经营主体要覆盖辖区内23个乡镇且具有代表性。
二、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证书附表所载项目须覆盖上述所列所有检测项目。
2.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证书。且每年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
3.检测机构必须按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要求进行检测。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
(一)检测机构须按“报价表”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二)单价不得高于320元/批次,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不得明显偏离合理市场价格,若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采购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对于恶意扰乱市场行为,我局有权直接予以否决该报价。
(四)为预防恶意竞争,本次采用平均价方式进行询价。各检测机构应一次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付款方式
项目内容全部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五、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纳税证明复印件。
4.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及证书附表。
6.业绩荣誉。
7.投标人须提供自有产权采样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车辆产权须为自有。有关证件需扫描提供且中标后相关证件原件由采购人核验)。
(二)第三方机构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三)第三方检测机构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于2025年6月23日18时前邮寄或递交到利辛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监管股。(地址:亳州市利辛县高新路与淝河大道交会处人社大厦7楼)
(四)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六、成交办法
(一)成立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的利辛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组成。
(二)确定成交单位
评审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条件且报价合理的机构原则上确定为响应单位。用符合条件响应单位的报价,计算出平均价(单位元,取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与平均价差值的绝对值相差最小的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若相差绝对值相同、报价不同,取最低价为中标单位,若相差绝对值相同、报价相同,由响应单位协商完成。经评审小组确认成交单位后该成交单位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单价,相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3.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七、签订合同
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若成交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依次递补的机构为成交单位。同时采购单位有权将违约单位有关信息上报相关征信系统。
八、其他
检测机构认为本采购文件对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单位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叶梦晴、王晓明
联系电话:19956702672、13505682668
附件:报价函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报 价 函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1.对贵方“2025年利辛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经研究上述项目采购文件后,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抽检检测样品600批次,单价_____________元/批次 (¥________ )的报价,按上述采购文件要求,生成采购内容,并承担任何与采购内容相关的责任。
2.若我方成交,我方保证不转包不分包。
3.若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要求提供采样工具、采样技术指导、收到样品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按申请复检、出具结果汇总表、分析报告等。
4.若我方成交,在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5.若我方成交,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6.我方同意采购文件中有关响应的约定,若在此期间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理解你方不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他任何响应文件的约束。
7.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供应商(签字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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