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一中财政绩效分配方案
2019年3月4日上午利辛一中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具体如下:
1.确系重病假者财政绩效20%;
2.履行请假手续50%(不含法定假期);
3.有文件在其他单位工作者或支教者100%;
4.处室人员100%(超工作量者享受二次分配);
5.任课不满工作量,在工作量1/2及以上者100%;
6.任课不满工作量,在工作量1/2以下者60%;
7.满工作量及超工作量100%(享受二次分配);
8.二次分配方案:
①共分三个档次:
一档次(满工作量[注]),二档(超工作量5节以下),三档次(超工作量5节及以上)。
②二次分配比例:
三个档次的个人二次分配比例为系数为1:1.5:2,即各档次人员二次分配享受金额=余额总数÷(1×一档次人数+1.5×二档次人数+2×三档次人数)×系数。
[注]处室正职及以上人员为满工作量,其所任教课量即超工作量;处室副职任教课量减去两节即为超工作量;教辅人员任教课量减去四节即为超工作量。(此为2019年3月6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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