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利辛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 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持续推进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 目工作的开展,现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秋 季作物秸秆离田、深耕整地环节服务组织,具备服务标准的 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遴选条件进行申
报。
一、强化宣传
实施项目村切实做好我乡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宣传活动工作,采取培训会、走访农户、悬挂(张贴)标语、 深入田间地头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向经营主体、小农户 宣传实施环节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理念,普及标准化 知识,展示标准化成果,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使农民群众、 基层干部和服务主体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强化对农业社 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 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营造出良 好环境。
二、遴选条件
一是参与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在市场监管等 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取得相应的法人营业执照,近两年内未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除村集体经 济组织外,服务主体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并有 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和固定办公场所等。
二是服务组织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 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服务主体需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 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
础条件。
三是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事故;有必要的 服务经验和良好的服务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 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 好评。
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乡镇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纳入名录库管理,安装农机监测设备要符合利辛县农机精准 作业监管与服务系统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原则上,单个 服务主体补贴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五是对农户让利幅度不低于该环节(或全程)补助标准
三、遴选程序
服务主体自愿申请,实施项目村初核并公示,经乡(镇) 人民政府审核在乡镇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推荐,县农业农 村局审核论证确定后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申报资料
1.乡镇遴选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荐报告(注明实施区域、 亩 数 ) 。
2.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基本信息表。
3.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农机手人员清单。
4.社会化服务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
5.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公账号复印件。
6.录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截屏。
7.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息情况截屏。
8.拟推荐社会化服务组织公示图片(乡网站公示截图以 及实施村近、远景公示图片)。
四、申报时间和地址
申报材料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形成推荐报告,于2025 年7月10日之前,派专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明 王兵
联系电话:881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