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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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6X3/202506-00114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遴选望疃镇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秋季作物秸秆离田和深耕整地环节服务组织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10 发布日期: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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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遴选望疃镇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秋季作物秸秆离田和深耕整地环节服务组织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10
发布日期: 2025-06-10
关于遴选望疃镇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秋季作物秸秆离田和深耕整地环节服务组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0 10:51 信息来源: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遴选望疃镇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秋季作物秸秆离田和深耕整地环节服务组织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会:

根据《利辛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持续推进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的开展,现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秋季作物秸秆离田、深耕整地环节服务组织,具备服务标准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遴选条件进行申报。

一、强化宣传

实施项目乡镇、村切实做好我镇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宣传活动工作,采取培训会、走访农户、悬挂(张贴)标语、深入田间地头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向经营主体、小农户宣传实施环节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理念,普及标准化知识,展示标准化成果,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使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和服务主体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强化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营造出良好环境。

二、遴选条件

一是参与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在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取得相应的法人营业执照,近两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除村集体经济组织外,服务主体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并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和固定办公场所等。

二是服务组织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服务主体需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三是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事故;有必要的服务经验和良好的服务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乡镇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纳入名录库管理,安装农机监测设备要符合利辛县农机精准作业监管与服务系统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原则上,单个服务主体补贴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五是对农户让利幅度不低于该环节(或全程)补助标准的40%

三、遴选程序

服务主体自愿申请,实施项目村初核并公示,经望疃镇人民政府审核在乡镇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审核论证确定后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申报资料

1.乡镇遴选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荐报告(注明实施区域、亩数)。

2.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基本信息表。

3.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农机手人员清单。

4.社会化服务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

5.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公账号复印件。

6.录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截屏。

7.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息情况截屏。

8.拟推荐社会化服务组织公示图片(镇网站公示截图以及实施村近、远景公示图片)。

四、申报时间和地址

申报材料经望疃镇人民政府审核形成推荐报告,请于202562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望疃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奔奔    闫政

联系电话:13956723556   13856818979

 

 

 

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

202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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