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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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506-00034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09 发布日期: 2025-06-09
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506-00034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09
发布日期: 2025-06-09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发布时间:2025-06-09 17:33 信息来源: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为准确掌握县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09〕59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

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组织实施

局办负责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局网站技术支撑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及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增强网上报送和网上统计汇总功能。

各股室、站、队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

三、报送要求

(一)各股室、站、队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年1、4、7、10月12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报送至局办。

(二)局办定期以适当方式对统计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统计工作作为当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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