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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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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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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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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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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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种类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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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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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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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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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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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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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永兴镇宜多购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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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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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于2024年6月20日从利辛县雪晴食品批发部购进12桶由白象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白象”牌金汤肥牛面,进货价为4元/桶、销售价为4.5元/桶。该食品标签标注生产日期:2024年6月4日、保质期:六个月,至2025年1月7日查获时,已超过保质期34天。超过保质期后,该食品未售出、剩余1桶、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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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白象”牌金汤肥牛面1桶;2、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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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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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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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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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市监处罚〔2025〕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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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后,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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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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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永兴镇李辛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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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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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在利辛县永兴镇诸王村从事食品、百货等经营。2023年1月13日,当事人从利辛县鸣宇商贸行购进了由山东晨雨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晨雨”牌女生红糖10袋,每袋进价4.5元,以每袋销价5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其袋体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12月17日,保质期:24个月。至2025年1月9日查获时,已超过保质期23天。超过保质期后,该食品剩余2袋、未售出、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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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晨雨”牌女生红糖2包;2、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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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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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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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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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市监处罚〔2025〕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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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后,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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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参照此表进行填写
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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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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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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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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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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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种类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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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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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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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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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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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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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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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永兴学区艺鑫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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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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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分别于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1月12日从利辛县张辉蔬菜水果干货店购进“金沙河”牌精粉原味挂面17袋供食堂使用,购进价为5元/袋。该食品标签标注生产商:安徽金沙河面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1月30日、保质期:12个月,至2025年2月17日查获时,已超过保质期18天。超过保质期后,该食品未使用、剩余1袋、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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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金沙河”牌精粉原味挂面1袋;2、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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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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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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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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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市监处罚〔2025〕2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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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后,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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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参照此表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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