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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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573A/202501-0004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教育工委委员、总督学戴春明解读关于印发《全县学校食堂承包企业和食材配送企业考核评价退出机制的通知》 文号: 利教字〔2025〕22号
发文日期: 2025-01-10 发布日期: 2025-01-10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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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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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教育工委委员、总督学戴春明解读关于印发《全县学校食堂承包企业和食材配送企业考核评价退出机制的通知》
文号: 利教字〔2025〕22号
发文日期: 2025-01-10
发布日期: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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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委委员、总督学戴春明解读关于印发《全县学校食堂承包企业和食材配送企业考核评价退出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0 11:31 信息来源:利辛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问:考核评价对象包含哪些?

教育工委委员、总督学戴春明:在利辛县范围内直接为学校提供食堂承包服务的企业及食材配送企业,包含中职、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

2问:考核方式有哪些?

教育工委委员、总督学戴春明: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招标的食材企业,每学期即将结束时,县教育局联合县市场局、县卫健委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营养餐食材配送企业考核。一类是学校自主招标的企业,由学校联合当地市场所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食堂承包企业进行考核。另外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企业是否继续提供服务的重要依据。

3问: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如何退出的呢?

教育工委委员、总督学戴春明:针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县教育局或学校发出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后,县教育局或学校组织复查。若复查仍不合格,则启动退出程序。对符合退出条件的企业,提前15个工作日予以告知,县教育局或学校将依法终止与其签订的合同,并取消其在学校食堂服务领域的资格。对退出企业进行公开通报,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4、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人:利辛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总督学戴春明。 咨询联系电话:0558-8816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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