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整改报告
县审计局:
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逐项研究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制定措施,认真落实,建章立制,彻底将问题整改到位。8月15日,我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局属各部门审计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对审计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整改质量,整改成效。10月9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听取了审计整改结果汇报,要求要举一反三,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现就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方面问题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精准、不科学。
提出问题:一是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利润收入预算3000万元,年底决算数是2000万元,预决算数差异较大。二是利辛县共有15家县属国有企业,本年纳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企业有县城投集团等4家企业,实际只有1家企业上缴利润收入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未能全部覆盖。三是2023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依据是利辛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通知》形式下发,要求纳入预算实施范围的4家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000万元,未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上缴方案。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法》《国有企业收益上缴管理办法》的学习;二是提前谋划,加强对国有资本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三是2023年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共用7家,其中原先4家公司,分别是城投公司、产投公司、开源水务公司、信谊达担保公司4家,下半年新成立的公司3家,分别是工投、文旅投、粮投,由于2023年预算编制都是2022年编制,所以只编制到4家县属企业,同时企业当年经营效益不佳,导致收益不能按预算金额上缴。四是认真做好下一年度国有资本预算的编制工作,做到精打细算,应编尽编,杜绝类似事项再度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二、预算收入管理方面问题。
(一)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涉及金额29662.99万元。
提出问题: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应缴国库收入29662.99万元未及时缴库。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政府非税管理服务中心“应缴国库”科目期末结余29662.99万元资金未及时缴库。截至审计日,县非税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已上缴国库收入33344.8万元。
整改情况: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已在审计期间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二)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进行清理,涉及金额4036.8万元。
提出问题: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管理的各单位实有资金账户2023年年末账面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有4885.09万元,未及时清理收回。截至审计日,该资金已用于项目支出848.29万元,尚有4036.8万元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县国库支付中心于2024年用于各单位新增加项目支出284.08万元,剩余3752.72万元存量资金已于7月29日缴入国库。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三、预算执行方面问题
(一)预算执行率较低。
提出问题:经审计,2023年底有指标金额18.28亿元的预算项目没有执行,占一般公共预算73.44亿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75亿元的15.73%。
整改情况:主要原因一是刚性支出规模巨大,土地出让收入严重低于预期,致使财力不济,难以保障支出实现;二是部分项目存在跨年度实施情况,系正常的结转结余;三是少量项目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精准情况。整改措施:一是出台了《利辛县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方案(试行)》(利财[2024]47号)文件,将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和必要条件,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在政府投资项目储备阶段应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在年度计划编制阶段应进行财政承受能力审核确认并将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编制和资金管理情况纳入审计及财会监督,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二是结合2025年预算编制,着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①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将习惯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把牢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关口,扎好管理制度的“铁笼子”,打好 “铁算盘”,当好 “铁公鸡”,不该开支、不必开支的一律不开支。严控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管理,鼓励采取线上方式开展公务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差旅、论坛、展会等活动,加强地点相同、对象重叠、内容相近等公务活动整合。严格执行会议差旅等费用开支标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强化与存量资产的统筹,预算执行中可从政府公物仓调剂的资产一律不得新购。②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将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各部门围绕中央、省、市、县确定的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变化、政府支出责任、财政事权范围、政策资金绩效等,动态调整和完善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严格落实支出预算排序机制,严格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确定的支出、部门必须开展的一般事业发展支出和其他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③持续开展政策资金统筹整合。落实支出政策清理任务,继续按照“谁出台、谁清理”的原则,常态化清理无效、低效和重复政策,相关资金应及时清理退出。加强新出台政策评估论证,通过优化“存量”挤出“增量”,做好新老政策衔接。推进跨部门支出政策统筹整合,对同一领域、同一方向的支出政策,从预算编制源头进行整合,以财政资金整合推动跨部门工作协同。树牢“先谋事、再排钱”理念,坚持“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新出增支政策,不新开支出“口子”,确需出台的,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支出,当年必须安排的,优先通过部门预算调剂解决。④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衔接。加大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部门和单位非财政拨款收入能够满足需要时,不得申请财政拨款支出。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依规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对连续结转规模较大的,减少当年预算安排。完善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预算安排统筹使用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形成支出合力。⑤不断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严格控制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对竞争性领域、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项目,原则上通过政府引导基金、贴息、担保等市场化手段支持,严格控制无偿补助、直接补助等传统资金使用方式在财政支出中的占比。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引导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金融资源提供持续性、普惠性的资金,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二)不同预算科目、不同项目间随意调剂使用。
提出问题:2023年度利辛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变动比较频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等十三项支出功能分类,且大类之间项目调剂也较多,调剂金额涉及13.72亿元,占可执行指标表中已支付数(决算支出)106.21亿元的12.92%。
整改情况:我县9月份出台了《利辛县县级预算支出指标调整调剂管理办法(试行)》(利财〔2024〕50号),进一步规范了预算指标调整调剂管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三)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严格。
提出问题:2023年,全县培训费支出252.5万元,同比上升30.65%。培训费支出不降反增,未按照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
整改情况:我县2023年培训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县教育局2022年培训费支出5.93万元,2023年为14.32万元,增加8.39万元,增长141.48%。增长的原因为2022年因疫情原因,导致培训减少,培训费支出相应减少,后被市审计局提出教育培训费只占当年公用经费的1.84%,未达到5%要求,后于2023年加大了培训费预算及支出;二是县委党校因2022年秋季主体班食宿费未及时申报,从2023年培训中支出,因此导致2023年培训费增加。2024年,我县严格落实过 紧日子要求,截至9月底,我县培训费同比下降5.93%。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四、其他财政管理情况问题
(一)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问题
提出问题:(1)公物仓资产来源单一、类型较少,调剂盘活成效不明显。截至审计日,政府公物仓资产管理系统累计入仓资产27件,价值10.87元,累计出仓资产18件,总价值7.38万元。公物仓资产调入单位仅来源于利辛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和利辛县财政局两家单位,来源单一;公物仓资产类型仅为计算机和打印机,类型较少,政府公物仓调剂盘活成效不明显。(2)审计发现,2023年江集镇人民政府申请闲置资产水泥泵车1辆、闲置发电机1组共计92.66万元纳入虚拟公物仓,公物仓入仓申请审批状态显示已终止。截至审计日,该资产仍处于闲置状态未得到有效利用,利辛县财政局未及时将其纳入虚拟公物仓盘活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对《公物仓管理办法》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分门别类、形式多样,最大程度盘活使用进仓物资;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查、盘活利用工作,对清理出的低效闲置资产将采取出售、出租、调剂使用等多种方式进行盘活;三是对江集镇人民政府申请闲置资产水泥泵车、闲置发电机正在进行评估、处置中。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规范。
提出问题:经延伸审计,2020年5月利辛县鸿寿老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与利辛县财政局(国资委)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期自2020年5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该项资产应移交给县城投集团,仍由国资委进行管理,未见其资产移交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学习。二是规范对各类资产资产移交手续的审批。三是财政部门已与城投公司办理了利辛县鸿寿老年公寓移交代管手续。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五、以前年度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问题
提出问题:2022年度县“同级审”项目审计发现问题中,利辛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存在对县属国有企业未能全面落实考核和监管的问题。审计发现,2023年度县财政局国资办仅制定了《2023年度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考核指标及内容涉及财务绝对指标、财务相对指标和综合指标等三方面内容,在考核指标体系中仍未突出对劳动生产率等指标的考核。对其他县属企业正在制定2024年度考核方案。未能落实《中共利辛县委办公室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辛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要求,未能全面履行对县属国有企业的考核和监管。此项问题审计整改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共利辛县委办公室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辛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的学习。二是制定了2024年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方案,该方案按照“一企一策”的指导思想,将全县7家县属企业全面纳入进去。三是对原先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方案内容进行了更新,针对“劳动生产率”该项指标也已纳入2024年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方案内容中。目前该方案正在审定中,将于近期进行下发。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