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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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23485990128D/202510-00037 组配分类: 学生评优奖励
发布机构: 利辛县高级中学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利辛高级中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31 发布日期: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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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学生评优奖励
发布机构: 利辛县高级中学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利辛高级中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31
发布日期: 2025-10-31
利辛高级中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5-10-31 17:51 信息来源:利辛县高级中学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我校学生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二、评选数量 。坚决按照上级分配名额,择优上报。

三、评选范围、条件及程序

评选范围、条件及程序严格按照省、市、县评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名额分配

(一)我校具体名额以上级文件通知为准。

(二)具体名额分配统筹兼顾各年级。

(三)对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理的学生,原则上不予申报县级优秀;对受到县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或其他行处理的学生,取消市级评优推荐名额;以此类推。

五、材料报送

(一)以年级组为单位报送政教处。各年级组填报基本信息后由政教处统一汇总并将加盖学校公章报送。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对评优人选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核对。

 (二)时间要求。各年级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打印、验印后在我校级推荐公示信息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报送上级部门。联系人:杨守亮,电话: 0558—2996002。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各年级组按照评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层层把关,认真推荐,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二) 把握工作标准,严明纪律要求。各年级组要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评优过程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年级组要加大工作宣传,将评先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推荐对象先进事迹宣传,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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