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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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83XP/202401-00042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利辛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县财政局行政权力的条件和程序(2023年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6 发布日期: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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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利辛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县财政局行政权力的条件和程序(2023年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6
发布日期: 2024-01-16
县财政局行政权力的条件和程序(2023年版)
发布时间:2024-01-16 09:37 信息来源:利辛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财政局行政权力的条件和程序(2023年版)

 

一、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条件: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 3 名;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程序:中介机构可选择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向县财政局提交签章后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原件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县财政局当场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在门户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县财政局将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 60 个工作日内,对中介机构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

 

二、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与变更备案

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如《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

程序:包括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阶段。受理阶段需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审查阶段依法对公司申报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决定阶段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法定告知。送达阶段准予许可的,作出批复决定并通知区县监管部门领取相关批复。

 

三、财政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条件:存在财政违法行为,如企业和个人有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财政违法行为等。

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立案环节对发现或接到的涉嫌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调查环节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笔录。审查环节由执法部门负责人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告知环节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决定环节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环节向被处罚人宣告并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环节监督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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