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506-00007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亳州市(市)长热线编号250511038028003号办理情况的回复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03 发布日期: 2025-06-03
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506-00007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亳州市(市)长热线编号250511038028003号办理情况的回复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03
发布日期: 2025-06-03
亳州市(市)长热线编号250511038028003号办理情况的回复函
发布时间:2025-06-03 08:01 信息来源: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市)长热线编号250511038028003号办理情况的回复函

您好!你反映的异味扰民问题收悉,现将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2025年5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1、该养殖场为利辛县展大养殖场,法人:张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623MA2QLA7D76。生猪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该养殖场建有化粪池(1,30立方左右),化粪池已密闭,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公司负责人张政对化粪池等产生异味的场地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的产生。同时在化粪池上方在建立简易棚,对化粪池进行密封,减少异味外排;4、经现场检查,该养猪场并没有将粪水直接排放到河沟内。

下一步工作,针对群众反映污染问题,我分局将加强监督监管,防止类似环境问题发生如信访人有对处理结果有异议,请与我分局执法人员徐军联系(联系电话:1595679119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徐             联系电话:15956791194

   址:利辛县文州东路            编:236700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