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旧城镇 > 惠民惠农资金发放情况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86X/202505-00089 组配分类: 惠民惠农资金发放情况
发布机构: 利辛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旧城镇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31 发布日期: 2025-05-31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86X/202505-00089
组配分类: 惠民惠农资金发放情况
发布机构: 利辛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旧城镇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31
发布日期: 2025-05-31
旧城镇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5-05-31 11:12 信息来源:利辛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利辛县2025年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
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级标准

利辛县残疾人联合会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关于印发2022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亳残联〔2022〕4号)

困难精神残疾人

 

每人每年1000元

 

 

申请、审核审批、打卡药费补助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58-8818981

 

利辛县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

关于印发《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残联〔2019〕9号)

具有该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已经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不低于3000元/人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县代发银行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各市、县残联原则上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当年项目实施。

0558-8818981

1.省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累计对个人扶持不超过2次;
2.项目补贴不区分城镇与农村残疾人。

利辛县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国家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文件

持证下肢残疾人

每年补贴260元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携带申报材料直接前往县残联申请办理。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下半年发放

0558-8818981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农村危房改造

《亳州市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亳建村〔2023〕1号)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等

户均约14000元

贫困县、西部政策县等户均3000元,一般县户均2000元

 

重建房屋每户2.5万元,修缮加固每户0.6万元。在国家、省补贴后,由县财政统筹使用,不足部分县财政兜底解决。

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竣工验收后30日内发放

0558-8803499

 

利辛县乡村振兴局

雨露计划补助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文件

1、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子女(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不含清退户及标注不享受政策户,下同)。
2、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院校等)及职业本科的在籍在读全日制学生。
3、1500元/人/学期。

 

1500元/人/学期

 

 

村申请、镇审核、县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上半年6月底前完成当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兑现工作,下半年12月底前完成当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兑现工作

0558-8812867

 

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灾民生活救助

2017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受灾群众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及重建修缮房屋的群众给予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人均300元;旱灾救助人均60元;冬春生活困难补助人均90元;因灾倒房户重建补助户均2万元,损房户维修补助户均2000元;过渡期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不低于国家标准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0558-
8810565

 

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到人

因战一级 106670
因公一级 103300
因病一级 99910
因战二级 96530
因公二级 91450
因病二级 88030
因战三级 84700
因公三级 79600
因病三级 74550
因战四级 69420
因公四级 62670
因病四级 57590
因战五级 54220
因公五级 47410
因病五级 44030
因战六级 42360
因公六级 40080
因病六级 33860
因战七级 32200
因公七级 28820
因战八级 20330
因公八级 18610
因战九级 16890
因公九级 13560
因战十级 11860
因公十级 10140

因战一级 106670
因公一级 103300
因病一级 99910
因战二级 96530
因公二级 91450
因病二级 88030
因战三级 84700
因公三级 79600
因病三级 74550
因战四级 69420
因公四级 62670
因病四级 57590
因战五级 54220
因公五级 47410
因病五级 44030
因战六级 42360
因公六级 40080
因病六级 33860
因战七级 32200
因公七级 28820
因战八级 20330
因公八级 18610
因战九级 16890
因公九级 13560
因战十级 11860
因公十级 10140

 

因战一级 106670
因公一级 103300
因病一级 99910
因战二级 96530
因公二级 91450
因病二级 88030
因战三级 84700
因公三级 79600
因病三级 74550
因战四级 69420
因公四级 62670
因病四级 57590
因战五级 54220
因公五级 47410
因病五级 44030
因战六级 42360
因公六级 40080
因病六级 33860
因战七级 32200
因公七级 28820
因战八级 20330
因公八级 18610
因战九级 16890
因公九级 13560
因战十级 11860
因公十级 10140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8866075

单位:元/年

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属定期抚恤金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到人

烈士遗属 33860
因公牺牲 军人遗属 29080
病故军人 遗属 27360

烈士遗属 33860
因公牺牲 军人遗属 29080
病故军人 遗属 27360

 

烈士遗属 33860
因公牺牲 军人遗属 29080
病故军人 遗属 27360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8866075

单位:元/年

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在乡老复员军人,到人

抗战时期 21640
解放时期 20840
建国后 20660

抗战时期 21640
解放时期 20840
建国后 20660

 

抗战时期 21640
解放时期 20840
建国后 20660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8866075

单位:元/年

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到人

8460

8460

 

8460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8866075

单位:元/年

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到人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年补助600元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年补助600元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年补助600元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8866075

 

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

老年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到人

7080

7080

 

7080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8866075

 

利辛县委组织部
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老党员生活补贴

《关于做好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06〕117号)

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到人

抗日战争时期入党 9720
解放战争 时期入党 8760
已享受 抚恤补助 600

抗日战争时期入党 9720
解放战争 时期入党 8760
已享受 抚恤补助 600

 

抗日战争时期入党 9720
解放战争 时期入党 8760
已享受 抚恤补助 600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8866075

 

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义务兵优待金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优函〔2014〕288号

义务兵家庭、到户

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的70%

 

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的70%

征兵部门提供征集情况,退役军人事务、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58-8866075

 

利辛县教育局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1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19〕646号)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0〕176号 )

到人(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校内公示、确定资助对象。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学期发放

0558-8818053

 

利辛县教育局

学前教育资助资金

1.《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 财教〔2011〕410号 )
2.《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510号 )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四个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0〕357号)

到人
(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各县(区)自行确定。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标准不低于800元/人·年。

各县(区)自行确定。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标准不低于800元/人·年。

各县(区)自行确定。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标准不低于800元/人·年。

各县(区)自行确定。其中: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标准不低于800元/人·年。

新生入园后,幼儿家庭申报、幼儿园核查后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审核,确定资助对象。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学期发放

0558-8818053

 

利辛县民政局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02号)、《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17〕129号)、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0)25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其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

 

 

 

分散供养:每人每月592元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民政部门授权乡镇(街道)审核审批-县代发银行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8820012

 

利辛县民政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亳州市民生办《关于印发 2022年分项目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生办【2022】5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皖民务函〔2022〕308 号

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和脱贫人口中的残疾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三、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80元。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审定-县代发银行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8820012

 

利辛县民政局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亳州市民生办《关于印发 2022年分项目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生办【2022】5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皖民务函〔2022〕308 号

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审定-县代发银行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8820012

 

利辛县民政局

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

《安徽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散居孤儿不低于1100元/人/月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民政审核-县代发银行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8820012

 

利辛县民政局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利辛县民政局利辛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利辛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民社救字〔2021〕52号)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农村居民

 

 

 

农村低保:A类每人每月470元                      B类每人每月435元                    C类每人每月360元                   

个人申请-乡镇审核-乡镇联审联批-县民政部门监管-县财政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8820016

 

利辛县民政局

农村居民临时救助

利辛县民政局 利辛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利辛县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利民字【2021】51号)

急难型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

 

 

 

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2至10倍救助

本人申请-授权书-身份证-户口本-家庭(个人)遭遇困难证明原材料-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家庭经济核对报告-公示照片-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表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救助一次

0558-8820016

 

利辛县卫生健康委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三项制度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及目标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或为城镇无职业纯居民,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二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1、2013年国家标准960元/年;


1、2014年独女户标准1200元/年;
2、(新)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年(男方未达到特扶标准);
3、2014年独生女死亡现无子女标准1800元/年(男方未达到特扶标准)。

享受者年满60周岁。所需资金由国家、省、县承担。
1、2013年年国家标准960元/年;
2、2014年独女户标准1200元/年;
3、(新)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年(男方未达到特扶标准);
4、2014年独生女死亡现无子女标准1800元/年(男方未达到特扶标准)。

 

本人申报→村级评议→村级调查→村级公示→乡镇调查→乡镇公示→县级复核→县级公示→资格确认登记造册→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利辛县每年提前至七月底由县财政垫资发放到位,等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到位后,再划拨到财政专户

0558-8832051

 

利辛县卫生健康委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三项制度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及目标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将三级以上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通知》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三级以上)1、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
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持有县级以上并发症鉴定结论或意见;
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

对伤残家庭中的父母每人每年给予7440元的特别扶助金。对死亡家庭每年给予9600元的特别扶助金,对三级手术并发症每月200元/月、二级300元/月、一级400元/月的特别扶助金

 

 

特扶资金均由国家、省承担,利辛县在国家、省的基础上对手术并发症本人给予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对手术并发症提标部分,由县财政全部承担。

死亡、伤残家庭本人申请→村级审核→乡级审核→县级审批→县级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利辛县每年提前至七月底由县财政垫资发放到位,等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到位后,再划拨到财政专户

0558-8832051

 

利辛县卫生健康委

失独家庭增补金

亳州市201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

对死亡特扶家庭中的,一生只生育一个子女或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子女均未见面的,属于失独家庭。

 

 

每人每月增加1000元的增补金。其中市、县按照2:8配套。

 

本人申请→村级审核、→乡级审核→县级审批→县级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原则上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

0558-8832051

根据当年市级配套资金拨付情况,年底之前打卡发放到位。

利辛县计划生育协会

计生特殊家庭老年失能护理补贴

《利辛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按政策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且该子女发生死亡或三级以上残疾;年满60周岁且具有本县户籍;失去劳动能力,生活上不能自理。到人

 

 

 

按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元、200元、10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

本人申报→失能评估→审批确认→建立档案→年度审查→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上半年、下半年

0558-8816201

 

利辛县计划生育协会

人口健康基金--暖心行动(紧急慰藉)

《关于做好2023年度县区人口健康专项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皖计生协【2023】4号)

当年新发生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给予一次性救助,到户

 

3000元

 

 

本人申请→村级审核、公示→乡级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公示→上报市、省审批→省级拨付资金→县级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全年

0558-8816201

 

利辛县计划生育协会

人口健康基金--暖心行动(慢性病救助)

《关于做好2023年度县区人口健康专项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皖计生协【2023】4号)

计生特扶对象中慢性病患者给予一次性救助,到人

 

500元--2000元

 

 

本人申请→村级审核、公示→乡级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公示→上报市、省审批→省级拨付资金→县级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5月-10月

0558-8816201

 

利辛县计划生育协会

人口健康基金--暖心行动(圆梦行动)

《关于做好2023年度县区人口健康专项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皖计生协【2023】4号)

对实施再生育辅助技术的失独家庭给予2万元以内据实补助,到户

 

20000元以内

 

 

本人申请→村级审核、公示→乡级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公示→上报市、省审批→省级拨付资金→县级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5月-10月

0558-8816201

 

利辛县计划生育协会

人口健康基金--暖心行动(大病住院救助)

《关于做好2023年度县区人口健康专项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皖计生协【2023】4号)

对计生特扶对象中当年住院的大病患者给予一次性救助

 

1000-5000元

 

 

本人申请→村级审核、公示→乡级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公示→上报市、省审批→省级拨付资金→县级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5月-10月

0558-8816201

 

利辛县计划生育协会

人口健康基金--计生帮扶(大病救助)

《关于做好2023年度县区人口健康专项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皖计生协【2023】4号)

对当年发生大病或意外伤残、死亡的计生困境家庭(重点是农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境户和城市低保户)进行一次性救助,到户

 

不超过5000元每户

 

 

本人申请→村级审核、公示→乡级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公示→上报市、省审批→省级拨付资金→县级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6月-10月

0558-8816201

非普惠政策

利辛县计划生育协会

人口健康基金--计生帮扶(特扶慰问、关怀慰问)

《关于做好2023年度县区人口健康专项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皖计生协【2023】4号)

对计生特扶家庭、计生困境家庭开展走访慰问,到户

 

500元--2000元

 

 

本人申请→村级审核、公示→乡级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公示→上报市、省审批→省级拨付资金→县级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10月-12月

0558-8816201

非普惠政策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生态护林员补助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办法》的通知 林法【2020】24号

生态护林员

600元/人/月

 

 

 

村级申报-镇级审核-县林业部门汇总审核,会同财政部门逐级上报-待资金下达后经县政府批准-县代发银行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8-8800301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利辛县财政局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利辛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利农字〔2023〕22号)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83.36075元/亩

根据该县具体补贴方案,村组登记、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核定、依规发放资金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实施方案要求时间执行

0558-8833179

县域内执行统一
的补贴标准,由
县级政府根据省
里下达的资金额
以及符合补贴条
件的耕地面积测
算确定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利辛县财政局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利辛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利农字〔2023〕23号)

实际种粮农民

 

 

 

10.2772元/亩

根据该县具体补贴方案,村组登记、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核定、依规发放资金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实施方案要求时间执行

0558-8833179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禽(畜)防控扑杀补助

农业部公布2017强制扑杀补助标准、《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牧〔2016〕171号)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利辛县2023年动物防疫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利农函〔2023〕8号)

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者

 

 

 

种禽、产蛋禽5元/羽;雏鸡、青年鸡及其它禽2元/羽;
羔羊50元/只,5kg-20kg100元/只,40kg以上200元/只;产奶牛3000元/头,后备母牛、奶公牛及
肉牛1000元/头;
乳仔猪50元/头,15kg-50kg100元/头,50kg-100kg200元/头,100kg以上300元/头。

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农业部门汇总审核,会同财政部门逐级上报-待资金下达后经县政府批准-县代发银行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58-8800380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构置补贴

《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构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定额补贴。根据产品性能、参数设置档次,同一档次产品补贴标准相同。

 

 

自主购机,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主动申请补贴、县级受理核验、信息公示、财政结算兑付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打卡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随时申请,随时受理。财政部门应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于20个工作日内集中兑付。

0558-8812121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自种自养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利辛县2023年特色种养业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利农字〔2023〕11号)

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符合条件,发展特色种养业达到一定规模的,每户每年享受不高于5000元的奖励补助。

户申请-村审核-乡镇验收-县级复核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县级统一组织,验收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拨付。

0558-8812507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