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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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2000/202504-00032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面向社会和各单位】西潘楼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18 发布日期: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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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面向社会和各单位】西潘楼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18
发布日期: 2025-04-18
【面向社会和各单位】西潘楼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5-04-18 14:52 信息来源: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西潘楼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面向:社会所有人员和各单位

征求时间: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9日止

为切实做好2025年西潘楼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5月19日下班前,将意见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反馈至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西潘楼镇党政办8051011邮箱:lxxxplz@126.com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制定意义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源头管控、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深化和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果,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做到重视程度不变、督查力度不变、对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查处力度不变。采取''以种促禁、以用促禁”的办法,坚决做到真正禁烧、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彻底禁烧。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在全镇范围内对农作物(药材)秸秆、落叶、荒草、垃圾杂物等各类露天焚烧现象实行全面管控和禁止,其中20255月25日至6月25日为午季禁烧重点时段。同时,加强非重点禁烧时段的监管,形成“政府牵头、单位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实现桔秆禁烧零火点目标,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不少于95%。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领导,抓住重点。强化责任负责制,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形成共抓共管,以问题为导向,集思广益,夯实党建引领,发挥治理合力。

(二)深化托管,健全网络。要有全局观念,统筹一体化治理,以理论指导实际,深化业务培训,以大数据为支撑,推广网格业务,培育新人,落实好责任,推进智慧管理。

(三)落实责任,强化资金。要有责任意识,抓住主要矛盾,深化解决问题的深层次逻辑,打好科技牌,智慧牌,抓好关键少数,同时落实好资金的保障,兜底任务。

 

西潘楼2025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西潘楼镇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提高秸秆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源头管控、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深化和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果,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做到重视程度不变、指导力度不变、对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查处力度不变。采取“以种促禁、以用促禁”的办法,镇村齐心、凝聚一家人共识,坚决做到真正禁烧、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彻底禁烧。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对农作物(药材)秸秆、落叶、荒草、垃圾杂物等各类露天焚烧现象实行全面管控和禁止,其中2025年5月25日至6月25日为午季禁烧重点时段。同时,加强非重点禁烧时段的监管,形成“政府牵头、单位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目标。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在长链条、高科技、高附加值方向上实现新突破,确保秸秆打捆离田率不少于90%,综合利用率不少于95%,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发动。制定秸秆禁烧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宣传车、微信等形式,宣传到村、组、农户、田间地头,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做到宣传无盲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烧人员全部佩戴袖章,各村庄主要路口、重点区域都要悬挂横幅。

(二)实施精准摸底。各村(社区)摸清群众午季作物种植种类、面积、秸秆去向、下季作物种植意向,秸秆堆放场(点)的分布位置、收储能力、清运措施情况等;摸清现有的农机类型、数量、使用年限、安全性能等;由村包组干部摸清困难户、重点户、特殊群体及边界庄、问题庄情况,制定帮扶措施,落实看护帮扶责任人,实行重点帮扶、重点监管、重点防控。

(三)抓住关键环节。以“五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庄、离沟、离林,集中规范堆放)为重要抓手,贯穿禁烧始终,特别是沟边、塘边、路边严禁堆放秸秆、杂草等杂物。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枯枝、垃圾等,消除焚烧隐患。加强对环卫工人的管理教育,杜绝人为焚烧垃圾行为。

制定焚烧秸秆扑灭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伍,落实应急人员,备足应急物资、机械,提升应急响应能力,确保一旦冒烟,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到场、五分钟扑灭。

严格落实秸秆堆场消防安全措施,秸秆集中堆放(场)点应设置消防通道、安全围网、电子监控、消防水源、消防设备等,安排专人确保24小时看管,认真做好“两防”(即“防意外”、“防破坏”)工作。秸秆运输车辆及秸秆堆放场(点)作业车辆、机械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

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指导农机具维修保养和安全使用,全部安装防火罩,淘汰老旧农机具,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和工作质量。

严格控茬,引导群众抢收抢种、以种促禁。

加大雨前、正午、傍晚、夜间等重点时段的禁烧监管,开展不间断巡查,严防突击焚烧。

)深化农机农事托管。午季原则上采取“打捆离田+灭茬/旋耕”方式,各村要严格落实控茬标准、严控打捆质量,确保全部地块秸秆打捆离田后落实灭茬或旋耕一遍。对主干道两侧、镇村交界地带、重点地块等必须旋耕。

由各村和收储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全年午秋两季)收取押金缴至镇政府账户暂存,并负责统筹调配、调度辖区内收割、打捆和灭茬机械,形成合力,所有机械落实到位,形成合力,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做到“人、地、机”无缝对接、一体化作业。

健全包保网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的原则,坚持以村为主,发挥网格包保作用。

镇包村干部及村(社区)书记对本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不分配到各小网格内。每村要自行配备不少于1辆宣传巡查车。

按照工委成立五个片区:马寨、西街、镇北为第一片区,由副书记夏超仁负责;张楼、张集、潘楼为第二片区,由党委委员刘飞负责;于庄、五里、老闫桥为第三片区,由党委委员程修峰负责;东王、桥西、郭寨为第四片区,由副书记郭超负责;刘营、郭楼、李刘为第五片区,由副镇长崔康负责。五位片长对片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巡查、统筹协调、应急调度。侨银公司洒水车由人大主席汪振权负责调度,消防车由党委委员程修峰负责调度。

成立南北两个镇级指导应急组,负责对片区内人员在岗情况、机械物资配备情况、打捆离田、灭茬/旋耕进度进行指导,以及对突发情况进行应急处理等。南片区指导应急组由郭凤坤、郭二浩、闫童林、魏祥、马刚、郭金龙、刘天治组成,分两组驾驶牌照为皖SDD1908、皖SUK118两辆公务车,辖李刘、郭寨、马寨、郭楼、东王、刘营、桥西等7个村,高民权负责管理调度;北片区指导应急组由夏标、宋俊楼、李魁、郭光、张强、冯小祥、马敏三组成,分两组驾驶牌照为皖SDE0606、皖SV8P87两辆公务车,辖闫桥、五里、于庄、张楼、张集、镇北、西街、潘楼等8个村,汪振权负责管理调度。

全镇按照每400亩地划分一个小网格的原则,共划分174个小网格,每个小网格要由1名村干部和1名看管员(要求看管员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在岗履职)。若干小网格划分一个大网格,全镇共划分28个大网格(东王、桥西、郭楼、五里各1个,张楼、于庄各3个,其余村各2个),分别由一名镇派干部负责(名单见《西潘楼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大网格包保情况登记表》)。

严格落实网格包保责任制,所有人员均要佩戴袖章,明示身份,接受监督,一线指挥,昼夜交替值守,采取”(盯人、盯地、盯机械、盯秸秆、盯堆场)的方式,网格人员要对看管范围内的收割机械控茬情况、打捆或灭茬情况等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形成边界明晰、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

加强隐患防控。要加强对边界地块、陆地相连等地块的监管,落实防护隔离带、灭火应急等措施,各村要组织灭茬机、旋耕机应急处理特殊地块,对零星地块、套种田块、边界隔离带实行旋耕,确保全面消除焚烧隐患。要建立“红白喜事”报告制度,及时跟踪监管,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人纸马,防止出现焚烧事故。

每村在村室配备1台旋耕机作为应急机械,要求有专人驾驶(信息上报镇禁烧办),做到出现火情能够及时响应并到场处置。

以大网格为单位配备帐篷、灭火器、大扫帚、铁锨、水桶包括水泵、水管)等物资,小网格看管队员要配备大扫帚、铁锨、水桶(包括水泵、水管)等物资。各类物资由各村自行配备,并要求妥善保管,物尽其用、长期使用。

环保站安排王燕、王玉香、潘勤、李亚茹四人24小时值守看管高塔监控,并负责火警推送报告。四个指导应急组就近会同涉事村第一时间处理到位,不发生逾期情况。

“五边”清理工作。各村在推进抢收和禁烧工作的同时,要把“五边”(田边、路边、庄边、沟边、林边)清理工作贯穿始终,要广泛发动群众,从源头抓起,严禁“五边”堆放、抛洒秸秆、杂草等杂物。禁烧期间,凡被市、县督查通报的“五边”清理问题,责令村(社区)限期整改,并按照县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强化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西淝河沿线1000米范围内,大中沟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其它沟河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的秸秆必须全部离田,严禁将秸秆掩埋于河滩或倾倒沟河水体。全镇零星地块、套种田块和隔离带实行秸秆粉碎还田,落实灭茬、旋耕措施。

加大秸秆离田收储力度,充分发挥养殖大户、有机肥生产企业、秸秆颗粒加工企业等秸秆加工利用企业作用,提高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和燃料化)利用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潘楼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具体名单附后),党委书记程浩宇、镇长黄磊任双指挥长,人大主席汪振权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其他包村干部和各站所(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成员,指挥部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站,汪振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都凤广、郭志康、张嘉豪、李宏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禁烧办具体工作、编发禁烧简报等日常性工作。

(二)明确禁烧责任。层层落实包保责任,确保包保人员在岗在位、尽职尽责。要坚持网格值守,备足灭火器械,确保人员、物资及时到位;包保人员要24小时值守,盯人、盯地、盯秸秆,严防各类焚烧现象发生。

)落实以地定责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以地定责,农户对承包土地火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各级参与秸秆禁烧人员发现着火现象,要及时拍照、录视频,留存记录。派出所环保站要对肆意焚烧秸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从严打击。

)强化资金保障。

按照每亩10元标准拨付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奖补资金,拨付的资金由村(社区)包干使用,用于禁烧宣传、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灭茬或旋耕、网格看护员误工补助以及秸秆“五边”清运费用。先期拨付2/亩到村,剩余资金根据秸秆清运验收及上级通报情况扣除后拨付。

各村要厉行节约,把资金利用效益最大化,除必要的生活开支外,奖补资金的其他部分主要用于灭茬或旋耕机械费(不足部分由各村从集体经济收益中补充)。

(五)强化指导禁烧期间,镇成立三个督导组,分别由镇党委书记程浩宇、镇长黄磊、镇纪委书记高民权带队,全区域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指导工作,尤其是人员在岗在位、履职尽责情况,各项措施落实、应急救援、工作推进情况等。

指导重点内容:

1.禁烧前期。重点调度禁烧前期任务落实情况。根据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资料,进村入户核查。调度宣传动员、网格化监管、种植结构调整、秸秆去向和下季作物种植意愿等情况。调度群众红白喜事、老旧农机等重点隐患摸排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调度秸秆能源化、饲料化统计摸底情况。

秸秆收储方面:调度堆放场(点)是否严格按照统一标准设立,消防通道、安全围网、消防水源等相关安全设施设置配备情况。

农机、农事托管方面:调度村(社区)两委”是否召开托管专题会议、成立托管工作组并明确职责、入户宣传托管工作;村(社区)与农业合作社签订的托管协议,是否明确面积、内容、质量标准、价格,是否张榜公示;农户留存托管作业合同是否张贴上墙、是否知道作业服务的机手姓名和联系电话;村(社区)是否编制托管管理网格图,村(社区)托管工作组及农业合作社作业机具、作业机手、作业地块面积等对接上表;农业合作社是否编制农业机械网格化配置表,是否按托管协议面积将机械配置到位。

2.禁烧期间。主要调度村(社区)禁烧措施是否得力,包保人员是否正确履职,是否存在禁烧期间饮酒问题。调度指导收、种、用、禁各项措施落实;指导秸秆“五离一集中”工作(“五离”即离田、离路、离庄、离沟、离林;“一集中”即把秸秆集中到堆放场规范安全堆放),重点调度秸秆离田率;指导农机安检人员执行农机禁用(淘汰)标准;指导秸秆收储堆放场(点)消防通道、安全围网、消防水源、消防设施配备情况以及人员值守等。重点是发现火点,参与认定火点。

农机、农事托管方面:指导农业合作社履约、作业质量以及村(社区)干部深入托管现场实地监管。

3.禁烧后期。主要调度田间地头秸秆清运情况,秸秆堆放场(点)隐患管理情况等。重点调度查路边、沟渠、塘边、坟头等地点秸秆堆放的焚烧隐患和污染隐患消除情况。

五、严格奖惩兑现

镇政府对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兑现,对发现的不能在岗在位、工作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出现焚烧现象的村包组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镇包网格干部、镇指导应急队员、镇包村干部等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利辛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经镇党委会议研究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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