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MB17966610/202503-00037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其他 / 通告 |
名称: | 关于印发《利辛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3-17 | 发布日期: | 2025-03-17 |
咨询机构: | 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 咨询电话: | 8816336 |
有效性: | 有效 |
索引号: | 11341623MB17966610/202503-00037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其他 / 通告 | ||
名称: | 关于印发《利辛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03-17 | ||
发布日期: | 2025-03-17 | ||
咨询机构: | 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 ||
咨询电话: | 8816336 | ||
有效性: | 有效 |
局属各单位,内设各股室:
《利辛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利辛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5年3月17日
利辛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月2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2025年3月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我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共13个方面37个问题,同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切实做好我单位整改工作,现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方案,深刻剖析问题成因,细化量化整改措施,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在整改中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和整改类似问题,建章立制,长效监管,杜绝反弹。
二、整改措施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1)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2024年3月14日,党组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会前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问题症结原因:党组会议能够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但对其他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上谋划还不够细、组织还不够严谨,学习内容有时与会议结合不够紧密,导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标准不高,没有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导专题会议召开,没有形成执行“第一议题”的常态化。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会前精心组织,认真谋划会议议题,提前准备学习内容,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深悟透,指导工作实践,提升工作质效。二是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在专题研究其他方面工作时,都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第一议题,夯实推动城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想和政治基础。
责任人:刘标
责任单位: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2)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存在不足。2022年以来,党组和理论学习中心组未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等与城市治理密切相关的内容。
问题症结原因: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只在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学习,在深学深悟上存在不足,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次数少,尤其是对《报告》和《决定》中与城市治理密切相关的内容没有开展学习研讨。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对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进行一次再学习,重点学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等与城市治理密切相关的内容,并开展交流研讨。
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燃气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推动城管工作实效开展。
责任人:刘标
责任单位: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5年5月底前
(3)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2020年9月2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没有结合“城市防洪安全”指示精神联系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交流;2024年10月21日,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未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问题症结原因:理论学习质量和效果不高,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存在学习了就是落实了的问题倾向,结合城市管理工作重点研讨不够,贯彻落实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就“城市防洪安全”指示精神开展交流研讨。二是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进行梳理,对涉及城管领域工作事项建立任务清单,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推进工作动态落实。三是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燃气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推动城管工作实效开展。
责任人:李维、刘标
责任单位:市政中心、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5年6月中前
2.党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4)政治引领作用存在不足。2020年以来,党组会议没有审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组和理论学习中心组未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问题症结原因:党组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对科学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学习计划放到党组会上审定,理论学习内容不够全面,理论中心组学习存在漏学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研究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学习计划的落实。同时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及时增加学习内容。二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责任人:刘标
责任单位: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5年4月底前
(5)制度执行存在差距。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共有16笔100万元以上、涉及资金6463万元的项目立项和资金支出未提交党组会研究;2019年9月至2023年4月收取的道路护栏损坏赔偿及废旧固定资产处置款45万余元,长期由个人存放,违规开支。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市政园林中心对“三重一大”工程项目资金支出工作制度不够完善,会议研究不规范,未按规定流程实施。二是对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条例、文件要求学习不够深入,思想重视程度不够,贯彻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金支出制度,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大额资金支出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提请党组会研究,并报纪检监察组备案。二是加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资产处置等相关条例、文件的学习,把握政策标准,建立道路护栏损坏赔偿及废旧固定资产处置流程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固定资产。三是积极配合县组织和纪检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责任人:李维
责任单位:市政园林中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6)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够主动。2024年8月县政府印发《利辛县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实施意见》,党组未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清单任务,没有制定城市功能品质活力工作方案。
问题症结原因:工作主动性不够强,城管中心工作与上级安排工作没有做到无缝衔接融合,虽然能够按照上级的指导意见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但没有围绕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对任务进行细化、量化,没有形成城管系统具体的工作方案,工作开展还不够全面。
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2025年城市管理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内涵式发展。二是举一反三抓好类似问题整改,对上级印发的需要重点落实的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制定本系统落实方案,让任务具体化,可操作性强。
责任人:刘标
责任单位:局党组
整改时限:2025年4月底前
3.履行职能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7)城乡环卫工作监管有差距。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考核方案规定,保洁公司服务费用与乡镇打分和县城市管理局组织的集中督查、日常督查打分结果挂钩,考核结果90分以上全额拨付保洁服务费。2024年1月至9月,3家保洁企业考核得分8个月均在90分以上、1个月在88分以上。巡察发现,部分乡镇存在公厕环境卫生较差、河面漂浮物清理不及时、日常保洁覆盖面不够、垃圾桶破损等问题。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日常督查项目覆盖不够全面,存在死角死面。二是监管工作力度仍需加强,考核标准不够严格。 三是督查人员业务能力仍要提升,对制定的日常保洁成效考核评分标准和扣分依据把握不够精准。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考核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强化工作力度,全面提高日常督查工作质量,对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公厕卫生和河面打捞及破损垃圾等问题重点督查。三是严格日常考核,严格对照日常保洁成效考评标准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反馈整改,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质效。
责任人:李玉勇
责任单位:环卫中心、市容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8)燃气安全监管有欠缺。2020年以来,检查燃气安全、督促企业落实“配送+随瓶安检”规定不到位,2020年5月县城文州中路发生液化气爆燃致2人烧伤,2022年8月汝集镇七营村发生液化气爆燃致4人烧伤;2023年燃气办工作人员有211天到乡镇督察燃气安全工作,仅有4天发现了“站内有机动车辆、配送车没有明显警示标志”等表象问题,其中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纪坤下乡63天,未发现任何问题;2024年办理4件燃气处罚案件,均是省级媒体公开曝光事件,无执法自办案件。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日常燃气安全检查流程不够完善,对于立行立改问题没有做到书面记录,未及时下达问题书面整改通知书。二是燃气案件处罚相关制度落实有差距,燃气案件处罚办理流程不够完善。三是燃气处罚力度不足,未做到以案示警,未形成案件处罚的震慑效应。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日常燃气安全检查书面资料台账,做好检查发现问题的书面记录,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并做好后期的跟踪。二是进一步学习《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文件,严格案件处罚办理流程,并做好案件移交、后期跟踪等工作。三是加大燃气案件的查处,增强案件处罚力度,坚决做到“查处一批、震慑一批”,将案件处罚结果发布在微信公众号等,扩大社会层面对于燃气安全隐患治理的知晓度、重视度。
责任人:李维
责任单位:市政园林中心
整改时限:2025年4月底前
(9)市容市政管理不到位。县疾病防控中心附近长期堆放建筑垃圾,青年路两侧绿化带多处缺失,青年路与锦绣路交叉口附近窨井盖缺失,部分共享单车未按规定上牌照、配备头盔,乱停乱放等。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因疾控中心附近为拆迁区,城管执法大队没有纳入管理范畴,造成建筑垃圾长期堆放。二是原县住建局青年路“白+黑”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对道路绿化造成破坏,部分损坏护栏未安装,导致部分群众横穿马路踩踏绿化现象较多。三是青年路与锦绣路交叉口附近窨井盖缺失,经现场核实为电力井盖,电力部门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前期向县公安交管大队申请了非机动车牌照并安装,因车辆运营年限较久,需不断更新,非机动车牌照采取一车一牌,新车无法使用旧车牌照,导致部分车辆无牌运营。五是共享单车头盔易丢失、损坏,企业没有进行及时维修更换。六是共享单车停放电子围栏不够精准,加之点多线长,管理人员不足,导致部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
整改措施: 一是已清理县疾病防控中心附近长期堆放建筑垃圾,并安排专业中队加强巡察监管。二是针对青年路两侧绿化带缺失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绿化带缺失部分进行松土、色带苗补植、加装护栏,并在种植后加强养护管理。 三是积极协调供电部门加快该处安全隐患整改,并在日常道路安全巡查中加强该类问题的排查,及时做好相关问题的移交处置工作。四是积极与县公安交管大队沟通协调,统计未上牌照的共享单车,待统计好后,统一向县公安交管大队申请牌照。五是督促三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加强监管,发现丢失、损坏头盔及时进行更换,目前头盔配备进度已达80%,余下正加紧配备。六是责令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精准停车电子围栏,加大巡查整改力度,对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予以拖移整理。
责任人:李维、李玉勇、黄贵柱
责任单位:市政园林中心、市容股、公用事业园林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10)行政处罚较为随意。2024年3月利辛县可诚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处罚2000元;2024年6月该公司车辆再次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处罚1000元。
问题症结原因: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不高,对涉城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掌握不透彻,使用不精准,存在执法不严,处罚不到位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尤其是对建筑渣土处置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对建筑渣土处置的监管能力和水平。二是举一反三抓好相关问题整改,坚持法制审核把关和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行政处罚标准进行处罚,杜绝不按程序执法、不按规定处罚行为发生。三是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责成写出说明并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对近两年来的处罚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类似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责任人:黄贵柱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大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4.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有差距。
(11)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重视不够。2022年以来,党组会没有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未建立健全应急机制。
问题症结原因:党组政治敏锐性不够高,工作主动性不强,重大风险防范工作要等上级安排才认真去做,认为本单位本领域工作保密性不强,风险性不高,放松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警惕性和重视程度。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的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增强做好风险防范的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二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保密工作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按要求完成保密工作、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应急防汛、燃气安全等重大风险防范应急机制,做到有的放矢,防患于未然。
责任人:刘标
责任单位: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5年4月底前
(12)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2020年至2022年多名党组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述廉述德报告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度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问题症结原因: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高,虚功实做的本领不强,报告和总结内容不全面,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部分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述廉述德报告和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的一顶重要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思想认识。二是对2020年以来的领导班子总结、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述廉述德报告进行全面检查,补齐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三是举一反三抓好类似问题整改,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办人员的三级审核把关制度,严格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责任人:刘标
责任单位:局党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3)网络安全要求不严格。2023年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数据资源局联合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5次发现数字城管智慧平台弱口令问题;2024年党组和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对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对网络安全的重要性理解不到位,抓安全防范工作不经常。
二是缺少网络安全监管的专业人员,网络安全问题大多是在上级组织的攻防演练中发现,日常监管能力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和自我防范能力。二是培养网络安全尤其是数字城管智慧平台等重点部位网络安全日常监管维护的专业人员,有效预防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责任人:刘标
责任单位:办公室、数字指挥中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4)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2020年以来,未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和责任清单;2023年5月5日、10月31日两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均没有结合实际分析研判本单位廉洁风险,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谋划不深、不细,没有结合城管队伍建设和工作特点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任务清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不具体、不全面,全面治党工作开展成效不明显。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召开质量不高,只注重学习和警示教育,只提要求,没有结合工作实际研判廉政风险并制定建立廉洁风险点进一步强化监管。
整改措施:一研究制定2025年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高质量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精心准备会议议程,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整改和努力方向,尤其是要对廉政风险点进行研判,建立清单,筑牢防腐拒变的底线。
责任人:刘标
责任单位: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5)个别领导干部不能以身作则。县城市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雪峰因履职不力、插手工程项目、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受到党纪处分;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纪坤因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私设“小金库”等问题,2024年11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党性意识淡化,警示教育没有入脑入心,自我约束不强,降低了干事创业、遵规守纪的标准,与监管企业存在不正常往来关系,触碰了纪法底线。二是对纪法不知敬畏,在处置国有资产上心存侥幸,执行上级决策打擦边球、搞变通,受到了应有惩戒。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警示教育,用身边典型违法违纪案例警醒全局,算好人生七笔账,做到廉洁从政,恪尽职守。
二是加强监督,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及时对党员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在思想上给予提醒。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扎紧制度的笼子。三是配合县组织和纪检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责任人:李维、刘标
责任单位:办公室、市政中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6)主体责任谈话有欠缺。2020年以来,县城市管理局分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负责人未与各中队队长开展主体责任谈话;2024年10月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杜怀志与10名党员干部的主体责任谈话内容雷同。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足,廉政谈话流于形式,谈话质量不高,效果不好,存在相互抄袭内容雷同现象。二是重视程度不够,廉政谈话组织开展不严实,主体责任谈话没有做到全覆盖,尤其是对重点岗位人员存在漏谈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提高谈心谈话的质量,使之能够达到谈心谈话的预期效果。对谈话记录内容严格把关,发现不合格的坚决要求重新填写,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制定年度廉政谈话计划,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廉政谈话,逐级开展,做到全覆盖。坚持节前廉政谈话,及时对党员干部、重点岗位人员给予提醒,做到警钟长鸣。
责任人:黄贵柱、李玉勇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环卫中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存在差距。
(17)监督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原工作人员孙克山因吸毒和犯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10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孙燕因酒驾于2023年7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均未在其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对《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定》(皖纪发〔2022〕5号)文件精神学习不深入、掌握不全面。二是对监督联系单位党组落实党纪政务处分的执行情况监督不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定》(皖纪发〔2022〕5号)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二是加强对监督联系单位党组落实党纪政务处分执行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责任人:韩如利、刘标
责任单位: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8)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不够。2020年以来,县城市管理局多名工作人员因酒驾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督促局党组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对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二是对监督联系单位警示教育工作开展监督指导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深刻理解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主动到监督联系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二是加强对监督联系单位警示教育工作开展的监督、指导工作,督促监督联系单位党组开展好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活动。
责任人:韩如利、刘标
责任单位: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9)无票据支付项目款。2021年1月支付利辛县城投智泊停车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建设费用15.42万元,2023年5月支付利辛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工程费用15.81万元,均未附发票。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利辛县城投智泊停车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建设费用账目凭证在其公司存放,我局财务人员没有按要求予以提供。二是因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营商环境指标考核临近,县财政部门于2023年5月31日紧急下达了用款指标。因时间紧迫在县海特燃气公司尚未开具发票的情况下,我单位财务人员先行将该笔费用支付给了对方,后期县海特燃气公司已及时补上发票。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财经管理制度,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其专业知识水平。二是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对于不能及时提供发票或申请拨付费用资料不全的情况,坚决不予办理支付,确保财务报销凭证真实、合法、合规。
责任人:李维、刘标
责任单位:局财务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0)资金拨付附件不完整。2023年7月支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九中队办公室装修费3.71万元,合同约定“竣工验收后支付”,但未附竣工验收报告;2022年8月支付浙江为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垃圾处理场消杀除臭费用4.93万元,所附合同为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服务合同。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办公装修项目负责人责任心不强,操作程序不规范,工程完工后没有对工程进行验收。二是环卫服务中心垃圾处理场消杀除臭项目负责人工作不细致,对出具合同没有进行审核把关,出现合同与公司名称不属的明显错误。三是财务人员把关不严,未能有效审核报账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整改措施:一是对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办公装修、环卫服务中心垃圾处理场消杀除臭项目责任人提出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二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账流程,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三是严格报销凭证的管理,报账时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报销凭证,确保其真实、合法、合规。
责任人:黄贵柱、李玉勇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环卫中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1)固定资产未入账。2023年6月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购买一辆电动三轮车5500元,2023年7月购买20张长条桌9200元,2023年11月购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9750元等,未记固定资产。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环卫中心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严不强,责任意识不高,对资产登记重视程度不够,盘点不全面,导致固定资产存在漏登问题。二是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定期开展固定资产入账盘点,没有及时发现并整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资产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账实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专人负责登记固定资产。
责任人:李玉勇
责任单位:环卫中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8.部分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22)工程项目违规转包。2023年1月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与安徽东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工程合同,同日安徽东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把其中劳务工程以75万元的价格分包给芜湖守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芜湖守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早于该工程的签订时间把该劳务工程进行转包。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对工程招投标领域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学习不够深入,贯彻执行力度不够。二是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于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的检查力度不足,未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工程招投标领域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学习,深刻领会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在日常业务工作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加强各类工程的日常监管,加大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检查查处力度,对于任何倾向性问题不放松、不放过。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责任人:李维
责任单位:市政园林中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3)违规变更合同金额。2020年12月1日,利辛县城投智泊停车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一原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城市智慧停车场项目二期工程合同227.48万元,2021年2月7日变更签证增加81.95万元,新增金额占比36%。
问题症结原因:该项目由县城投公司负责建设,按照县政府安排,资金从县城市管理局账户进行拨付。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县城投智泊公司在县城管局党组会议上只汇报费用支付情况,对合同变更事项没有汇报。
整改措施:一是由城投智泊公司对变更合同事项写出情况说明,弄清原因,厘清责任。二是对确实违反项目建设程序及合同约定的,由城投公司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责任人:李玉勇、吴化东
责任单位:市容股、城投公司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4)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023年3月县城市管理局支付芜湖市金贸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阀门(一标段)款,合同约定供货到场验收后支付80%,所附发货单金额为125.21万元,实际支付167.80万元。
问题症结原因:财务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市级对利辛县2022年农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已审计过一次,审计结束后县开源水务公司把全部资料报回县城市管理局,因没有及时归集整理,尚未发觉缺少了一份84.04万元的供货单据,造成在此次上报给县巡查组的资料中,从帐面上看,缺失了一份84.04万元的供货单据,本应支付125.21万元,而实际支付167.8万元。目前已按要求找回了缺少的原始供货单据。
整改措施:强化资料归集整理,严格财务资料审核把关,把财务工作做实做细,确保资金申请支付不出现任何差错。
责任人:刘标、林楠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管理股、开源水务公司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9.作风建设不够严实。
(25)日常管理不严格。2023年12月市委效能督查通报县城市管理局班子成员刘标、王雪峰长期未签到,2024年12月市委督查考核办督查发现县城市管理局个别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看抖音、玩游戏。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个别班子成员自我要求不严,纪律观念不强,不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考勤之间的矛盾,参加会议或到一线处理问题不能在签到表中注明,出现长期不签到的问题。二是个别工作人员不能始终严格坚持工作纪律,不能用单位规章制度时刻约束自己,没有把党组三令五申的要求入脑入心,上班期间看手机、玩游戏问题仍然得不到根治。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完善考勤制度,教育引导全局人员遵守内部管理各项制度,按时做到干部带头、率先垂范,按时参加考勤,确因工作原因不能签到的要及时向考勤人员报备并在签到簿上注明去向。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纪律作风教育,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责任人:刘标
责任单位: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2020年12月渣土中队协管员赵建奎4次用公务加油卡给社会车辆加油,收取现金1000元;2023年端午节期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加友收受请托人钱物被市纪委监委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发现。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力传导不够,存在上紧下松现象,尤其是执法大队对协管人员的教育管理没有全覆盖,中队执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组决策上不够严格,对车辆加油监管上存在漏洞。二是个别队员学习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深入,思想不警醒,在廉洁自律上存在不良倾向,依帮熟人办事为由收受请托人钱物,造成恶劣影响。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研讨交流,学查改一体推进,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入脑入心。二是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正风肃纪,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二是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修车和加油,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责任人:黄贵柱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0.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
(27)党组自身建设有差距。2020年以来,党组年初未谋划职权范围重大事项,未列出重大事项清单;2023年召开党组(扩大)会64次,把应当由局办公会议研究的日常性工作列入党组会研究。
问题症结原因: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谋划不充分,没有结合实际对城管领域重大事项列出具体清单,个别班子成员把一般工作事项当作重大事项提请党组会议研究,造成党组会议把一般工作事项和重大事项一同研究,混合记录。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2025度年职权范围重大事项,列出重大事项清单,并严格落实执行。二是规范党组会议召开,对会议议程严格把关,“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会议研究,一般性、日常性工作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
责任人:刘标
责任单位:局党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8)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到位。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2月支付新城园林公司绿化养护工程款970万元,2021年4月才提交党组会研究。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资金支出拨付工作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没有按规定流程实施。二是有些资金支付时间紧迫,比如临近春节为妥善发放农民工工资,需当天到账当天支付结束,未经党组会研究支付了养护工程款。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资金支出拨付工作制度,按规定流程实施,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在后续工作中加强类似情况的应急处置,及时向党组会报告,待党组会研究决定后,再予以办理。
责任人:李维
责任单位:市政中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1.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有差距。
(29)股级干部配备不够及时。县城市管理局“三定方案”核定股级领导职数4名,2名股级领导职位长期空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股级领导职数18名,16名股级领导职位长期空缺。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局机关行政在编人员缺编问题近两年才得到解决,新考录公务员4名,还在培养或试用期,不足以承担重要岗位职责任务的能力,4个内设股室已经有两名党组成员兼任了股长,另外两个股室暂由事业单位人员临时负责。二是执法大队股级干部因人员流动大,加上年龄、身体等自身因素,任职条件不成熟,18名股级干部只明确了两名副大队长,其余1名副大队长和15名中队长因客观原因没有进行考核任用。
整改措施:一是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条件成熟一个考核任用一个,提高年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效率效能。二是综合考察执法队伍,在工作中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注重年轻队员的培养,通过压担子、派任务,提供干事创业的平台,让年轻队员尽快成长为城市管理的行家里手。
责任人:刘标、黄贵柱
责任单位:办公室、执法大队
整改时限:逐步整改
(30)干部管理监督不够从严有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关注、发现还不够,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强,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2019年以来,先后有17名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压力传导不够,二级机构贯彻党组要求不彻底,对人员管理失之与宽、软,尽管所受处理的时间基本上是2019年以前的发生的,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各二级机构在人员管理上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程度不够。二是警示教育效果没有达到预期,部分党员干部没有在心底筑牢廉洁防线,没有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没有根治侥幸心里,出现违规处置固定资产、接受被管理企业吃请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事,及时发现纠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强化学习和警示教育,从身边发生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例中汲取教训,不深刻警醒,教育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认识、政治站位、作风纪律和业务能力,教育引导全局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责任人:刘标
责任单位:各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1)落实因私出国(境)备案制度不够严格。韩云阳、张雪勤等15人没有在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问题症结原因:思想上不重视,不能充分认识因私出国(境)备案制度的重要性,没有积极主动地完成人员信息报备工作,在全局人员信息一次性报备后,没能跟进对全局系统人员变动进行梳理上报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整改措施:要求局办公室高度重视因私出国(境)备案工作,与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加强联系,每年对变动人员及时进行登记报备,对新调入、新录用人员及时报备,对调出人员进行销户处理,做到不漏一人。
责任人:刘标
责任单位: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5年4月底前
12.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3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2020年以来,党组没有定期研究党支部工作,2021年至2023年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2021年、2022年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党员大会参会人数均低于全体党员数的一半,2022年9月28日第三季度党员大会,21名党员仅有7名参会。
问题症结原因:二级机构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不强,支部组织“三会一课”活动不扎实,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党务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会议记录不规范,没有将全部参会人员记录在册。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会把,研究和安排党建工作开展。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规范做好记录台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二是对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支部提出批评,要求党务工作人员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县有关党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增强做好党务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责任人:刘标
责任单位:局党组、环卫中心支部、市政中心支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3)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足。2020年至2022年年度工作总结未提及党建工作;2020年至2023年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要点未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三是党纪学习教育有欠缺。党组成员未结合本单位廉洁风险防控等工作实际到所联系党支部讲授专题党课。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党组将党建工作单独形成总结报告,没有在年度工作总结中对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方面进行提炼,党建指导业务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凸显。二是机关党支部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不够全面、不够具体,考虑全盘工作不够细致,党建与业务工作没有很好结合起来。
整改措施:一是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工作总结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同时要把党建工作作为今后年度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总结党建工作与城管中心工作的有机融合,提炼党建指导城管中心工作成效亮点,固化经验,长期坚持。二是精心制定2025年机关党支部工作要点,突出党建指导作用,把党建工作与城管中心工作充分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共同提高。
责任人:刘标
责任单位:局党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4)党纪学习教育有欠缺。党组成员未结合本单位廉洁风险防控等工作实际到所联系党支部讲授专题党课。
问题症结原因:对领导干部到所在支部讲党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每年只在所在支部开展讲党课活动,没有坚持到所联系党支部讲授专题党课,警示教育不深入,党纪学习教育有欠缺。
整改措施:制定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讲授廉政专题党课计划,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廉政风险防控等,利用“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常态开展党课讲授活动,每半年到联系支部开展一次专题党课讲授活动,促进学习教育效果。
责任人:刘标
责任单位:局党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3.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35)对巡察整改不够重视。2020年4月9日上届县委巡察问题反馈,2020年4月10日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没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逐条分析、查找原因。
问题症结原因: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强,虽然能够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按要求报送整改工作所需相关材料,但是没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逐条分析、查找原因,以便把整改工作做的更扎实、问题整改更有效、推进工作更有力。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问题进行逐条分析,查找问题症结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跟踪抓好整改。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认真剖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建章立制、整改成效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提高整改质效,促进工作提升。
责任人:刘标
责任单位:局党组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36)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不足。2020年党组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德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材料均未涉及抓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强,对党组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德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材料内容没有提出具体要求,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党组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德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材料内容不全面,对抓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没有提及,不能客观反映出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二是党组成员对巡察整改工作认识不够足,没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年度述职述廉述德报告的重要内容,没有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对巡察反馈问题成因进行认真剖析,查找工作中短板弱项。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提高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件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新一轮的巡察整改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高质量开展分管领域涉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并抓好成果运用,在年度述职述廉述德报告中进行总结,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进行剖析,促进城管中心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责任人:刘标
责任单位:局党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7)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上届县委巡察指出“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入账”“无签批直接报销”“报销票据未附文件”等问题,本轮巡察仍发现此类问题。
问题症结原因:一是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环卫中心固定资产仍然有漏登现象。二是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格,二级机构还存在无签批直接报销、报销票据未附文件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财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各二级机构财务工作人员参加县财政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提升财务工作能力。二是对相关财务人员提出批评,督促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要求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报销票据坚决不预报销。三健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登记管理固定资产,确保应入尽入。
责任人:李维、刘标
责任单位:各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步骤
集中整改工作时间为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9月7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7日至3月20日):制定整改方案,召开相关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二)全面整改阶段(3月21日至7月31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取得整改实效,8月10日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上报阶段性整改情况,接受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验收,并按规定程序通过纪委官网等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至9月7日):开展整改“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改成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四、整改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为全面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股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全部问题按时实效整改。
(三)认真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局党组强化对局属各单位的督导、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根据整改措施、计划安排和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四)强化成果运用。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坚持从完善制度建设入手,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立、修订和完善学习、考勤、会议、财务管理、项目监管、队伍建设等一系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廉洁从政、履职尽责,以巡察问题整改的成效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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