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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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661Q/202505-00010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安徽省水利厅行业综合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6 发布日期: 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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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水利厅行业综合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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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水利厅行业综合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5-26 08:44 信息来源:利辛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更好发挥专家的决策支撑作用,20241115日,安徽省水利厅印发《安徽省水利厅行业综合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皖水规计函〔202434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暂行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对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统筹做好专家库的新建、取消、合并以及规范管理等工作。为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推动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结合省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水利厅行业综合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二、研判起草过程

《暂行办法》分四章,分别为总则、专家库建设、专家库管理使用、附则,共二十三条。

(一)总则。一是明确了《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安徽省水利厅行业综合专家库的建设、管理、使用等工作二是明确了专家库遵循分类建管、统一监管、规范使用,严格准入、规模适度、动态调整的原则

(二)专家库建设。一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具体业务类别专家库设置不同类型的子库各子库分别建设、管理、使用。二是规定了入库专家应具备的条件,共5项。三是规定了专家入库采取单位推荐方式;明确了专家入库的申报审核程序、应提供的材料、公示时限。四是明确了入库专家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共6项权利和9项义务;明确了不得入选专家库的4种情形。

(三)专家库管理使用。一是明确了专家的抽取方式,按照工作需要和专业要求随机抽取专家二是明确了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专家的聘期为3年,一般每年培训1次。三是规定了专家回避、请假、考核的要求。四是明确了专家予以出库的6种情形和追究责任的6种行为。

(四)附则。明确了《暂行办法》的执行时间,要求全厅系统需专家参与公共决策的事项应规范执行。

三、制定目标。

充分发挥专家在公共决策事项中的决策咨询作用,进一步规范安徽省水利厅行业综合专家库管理,确保省水利厅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等活动的公平、公正。

四、解读渠道

利辛县水利局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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