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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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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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2023年临时救助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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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难型困难家庭、支持型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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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10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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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外事件或突发困难救助
适用情形: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矿难等意外事件或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
救助金额:按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6倍发放,即 2268元-4536元/户。若有人员重伤,可叠加重大疾病救助标准。
2.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适用情形:家庭成员患重病,经医保、保险等补偿后自费仍超家庭承受能力。
分档标准(按近一年累计自费金额):
5000-10000元:1512元/户
10001-20000元:3024元/户
20001-30000元:4536元/户
30001-40000元:6048元/户
40000元以上:7560元/户(最高为低保标准的10倍)。
3. 教育负担救助
适用情形: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导致生活困难。
救助金额:按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6倍发放,即 2268元-4536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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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2至10倍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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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授权书-身份证-户口本-家庭(个人)遭遇困难证明原材料-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家庭经济核对报告-公示照片-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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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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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救助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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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8-88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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