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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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20F/202504-00130 组配分类: 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政策标椎】特扶资金发放标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27 发布日期: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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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政策标椎】特扶资金发放标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27
发布日期: 2025-04-27
【政策标椎】特扶资金发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5-04-27 08:59 信息来源: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皖财社〔2022〕975号)文件精神,计划生育特扶家庭扶助金标准自2022年7月开始提高,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620元;一级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20元;二级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90元;三级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

特扶资金发放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9610元/人/年;独生子女伤残家庭7450元/人/年;一级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6250元/人/年;二级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4690元/人/年;三级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313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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