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集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过去一年,胡集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贴服务党委政府中心任务,按照权责法定、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乡镇法治政府四项基本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举措贯彻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局面形成。现将我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明确机构和人员。我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成立了胡集镇法治建设专班,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镇直单位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立在镇党政办公室。同时涉及法治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重要工作时,采用集体商讨原则,由分管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是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政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律法规,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党组会前学法、年度学法专题讲座、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制度,采用集体学法和个人学法相结合的模式,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体学习,并将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列入年终考核范畴。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年度学习计划抓好学习,专题开展法治建设研讨,适时听取法治工作情况,研究全镇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推进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镇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述职中报告法治学习、依法履职、推进法治等工作。2024年以来我镇召开8次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工作,开展镇村干部法治培训4场500余人次,通过强化领导学法,提升了政府团队的法治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制。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4年,聘请臻圆事务律师孙磊为我镇法律顾问,为有效解决我镇及下属行政村(社区)法律方面的疑问奠定了基础。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为我镇提供了法律服务40余次,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合同审查方面的参与率100%,帮助我镇规范了部分合同文书,避免了在合同签订、民事纠纷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解决了后顾之忧。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一是注重作风整治,加强队伍建设。在全镇开展问题大查摆活动,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队伍建设、工作程序、业务延伸、服务能力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行政干部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为我镇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是提高服务效率,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培训,增强为民办事的责任感,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降低群众投诉率。落实“一次性告知制”,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群众办事效率得到提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是创新法治宣传,助推优化营商。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八五”普法内容,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优势作用,用良好的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吸引外来投资。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环保专项法治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环保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2024年,共印发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2000余份,发放法律知识手册3000余册,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次,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6000人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都在充分论证评估、听取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实施,不搞一言堂。2024年以来先后将利辛县胡集镇陈刘村土地增减挂项目、利辛县胡集镇板集社区土地增减挂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建立健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全年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失误。
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要求,公开发布机构概况、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聘请臻圆事务律师孙磊为我镇法律顾问,为我镇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推进我镇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自我分析查找问题。认真开展“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与交流活动,采取自己查、群众评、相互提的方法分析部门和个人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座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执法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检查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及其产生问题的原因。
二是持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和考试,及时通过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录入及更新信息。2024年我镇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4次,全镇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24名,有效保证执法力量的到位。全镇21个村(社区)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有效提高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是端正执法理念文明执法。我镇狠抓法治思想建设,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思想境界,教育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杜绝粗暴行事,努力将“以罚代法”的低层次思维调整到提高地方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增强广大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上来。将文明执法工作融入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各项工作中,与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等挂钩,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目的。执法工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大力推行“阳光作业”,畅通执法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真正实现把工作的监督权和成效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交给社会。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契机,通过平安建设调查问卷、政法干警下乡等系列活动,以进村入户、入单位、入校园等多元化形式利用专刊、专栏、简报、图片深入全镇每一个角落。2024年我镇多次组织法治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法治相关宣传材料近12000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大力构建“大调解”格局,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大力规范信访维稳工作秩序,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推动信访维稳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在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权力监督制约方面。重点对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实行流程再造,提升审批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对存在的审批服务廉政风险事项给予重点监控防范,努力消除权力寻租的空间;对审批服务中该办不办、推诿扯皮不作为,久拖不办、故意拖延慢作为,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乱作为等违反规定的各类情形,依法依规查究责任。
二是在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权力监督制约方面。重点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等制度规定情况,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乱检查、乱罚款,徇私枉法、弄权勒卡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等违法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在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执法人员监督制约方面。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廉洁性风险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建立实施述职述廉制度,审批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定期向镇党委、纪委述职述廉,并接受询问、质询和评议。建立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审批执法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抽查制度,对干部品德、廉洁从政、权力运用、作风建设等进行全面监督评估,作为党员干部管理考核、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是在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方面。梳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职权,编制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处罚清单和相应的办事流程,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全社会的监督。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我镇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要求,将依法行政常态化,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实施任务匹配,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一是组织保障。根据领导干部的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胡集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各相关执法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各村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上下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网络,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规划部署全面、有序、成效。
二是经费保障。划拨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经费,同时要求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与镇政府签订依法治理目标责任书并确定专人负责工作,对单位及干部个人依法行政工作实行不定时测评机制,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上逐年增强,依法行政意识逐步形成,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也逐步提高。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专业人才缺乏。法治政府的建设离不开法治人才,乡镇一级法治人才缺乏。如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执法的三项制度等方面执行都还不到位、不深入的情况存在。
(二)法治观念薄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员法治观念还不够强,特别是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学教育,而且也较少接受法治培训的人员,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存在欠缺。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积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巩固完善我镇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现行的有效的各项执法制度,健全配套制度,注重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积极探索“乡镇发现,执法部门负责执法”的乡镇综合执法形式,实现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
(二)努力提升镇干部的法治能力。开展法治教育学习,提高镇干部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任务,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通过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优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环境。把法治宣传工作作为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和重点工作,制定普法规划,明确普法内容,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将普法工作责任具体到个人。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的法治实践工作中来,努力提高普法实效。同时积极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重点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工作,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而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和维权意识,为乡镇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利辛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